香港文匯報訊 曾任江蘇省徐州市人大代表的李寶俊因在北京一處四合院內私挖地下室,導致德勝門內大街發生坍塌,檢方以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對其提起公訴。昨日此案在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李寶俊不認罪。
據中新社報道,檢方指控,被告人李寶俊於2014年5月至2015年1月間,對所購買的北京市西城區德勝門內大街93號內的進行建設改造工程。過程中李寶俊要求施工隊超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內容,違法建設地下室、深挖基坑。公訴人指出,李寶俊等三名被告在建設作業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因而造成基坑坍塌,導致相鄰路面塌陷、房屋坍塌等嚴重後果。
李寶俊當庭表示,對於此事他有責任,但不構成刑事犯罪。建築施工隊負責人盧某、施工隊現場負責人李某,也因重大責任事故罪一併受審。盧某和李某均表示認罪。法庭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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