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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獻娣自稱亦是受害者。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杜法祖)82歲老婦去年遭電騙黨冒充中聯辦人員騙去20萬元,負責登門收錢的酒店女管房被控兩項洗黑錢罪名受審。控方昨在庭上播放被告的警誡錄影片段,她聲稱自己都是受害人,被指捲入洗黑錢活動,為求清白才接受「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指示為國家辦事,兩度赴老婦寓所拿取公文袋。案件今日續審。
30歲被告曾獻娣在警誡會面過程錄影中指,去年5月下旬接獲快遞公司職員來電,指稱她在福建泉州寄出的郵件因內有28張假信用卡而無法送遞,後來電話轉駁往「公安局」,自稱是公安的男子大聲說:「你的名字及手機涉及一個龐大的洗黑錢集團,主腦叫李春榮,先後多次匯款共258萬,而你則騙了很多人,有些受騙人士已經跳樓死了。」男子茼o馬上親到泉州報案。
交出7000美元4O金匯款91萬
電話後來轉到「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劉檢察官,劉要她兩天內返泉州受查,否則派人到港直接將她拘捕,她否認牽涉勾當。對方茼o先交出92萬作為「優先調查費」,被告便從保險箱內取出7,000美元、4O黃金及一筆港幣,交給一名穿西裝的「探員」,劉檢控官表明若調查後證實其清白,會把款項交還,款項暫交監管局保管。
被告續指,她每日都要跟劉檢察官「保持通話」,早晚作「安全匯報」,其後她又依從劉的指令,再把三筆合共91萬多元的銀行存款匯去北京指定地方。
直至去年7月,劉把一張警察委任證傳送給她,茼o把委任證列印,再將自己相片貼上,更稱國家有任務給她。去年7月24日她接命令,到案中老婦的跑馬地寓所收取公文袋,之後她才知內裡是現金20萬元,對方叫她抽起5,000元,把餘款匯去北京。同月29日她再接指示到事主住所收取騙款時,被警員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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