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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總署與香港海關簽署儀式現場。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聶曉輝)香港海關關長鄧忍光與國家海關總署署長于廣洲昨日在香港舉行業務聯繫會議期間,就《自由貿易協定項下經香港中轉貨物原產地管理》簽署合作安排。為鞏固香港特區國際貿易與航運中心地位,以及鼓勵業界優先選擇香港作為中轉地,海關總署與香港海關簽訂「合作安排」,進一步便利經香港中轉至內地的貨物,可享有內地的關稅優惠。
現時合作安排所涵蓋與內地相關的貿易夥伴,包括10個東盟國家(即文萊、柬埔寨、印尼、寮國、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澳洲、孟加拉、智利、哥斯達黎加、冰島、印度、韓國、新西蘭、巴基斯坦、秘魯、斯里蘭卡、瑞士及台灣等國家和地區。
香港海關已於去年12月20日起推行「自由貿易協定中轉貨物便利計劃」(「中轉易」),為經海陸空中轉香港的相關貨物提供監管服務,並簽發《中轉確認書》證明在香港中轉的相關貨物符合未再加工規定,以協助貿易商向入口地海關申請優惠關稅待遇。
「中轉易」計劃自推行至上月30日,香港海關共收到1,120宗申請,相關貨物總值超過8,800萬美元,關稅優惠估計超過510萬美元。計劃有助中轉香港貨物享有關稅優惠,加強香港作為區內物流樞紐地位,並促進香港商貿物流業在「一帶一路」策略下的發展。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和香港海關一直致力便利國際貿易,並會繼續積極與各地海關推出更多便利商貿的措施,讓本地及海外企業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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