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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交通服務」 法罰Uber 702萬

2016-06-10

法國巴黎刑事法院昨日裁定,電召車應用程式Uber提供非法交通服務罪名成立,判罰款80萬歐元(約702萬港元),其中一半罰款暫緩執行。Uber兩名高層亦因從事「商業欺詐行為」和「合謀經營非法交通服務」,合共被罰款5萬歐元(約44萬港元)。檢察官建議禁止兩人未來5年經營公司,但遭法官拒絕,今次是Uber高層歷來首次出庭受審。

由於威脅傳統的士司機生計,意大利、西班牙和德國等地先後宣佈Uber屬非法營運,法國政府去年更勒令Uber停業,至今超過200名司機被罰款。 ■路透社/《每日郵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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