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李思穎)32歲藝人羅鈞滿的醉駕案昨日在觀塘法院判刑,最終獲法官判罰100小時社會服務令,停牌2年,並要完成駕駛改進課程,承認犯錯的他聞判後鬆了一口氣,更為擔心的屋企人說對不起。
羅鈞滿西裝筆挺結領呔於昨早9時26分,在經理人陪同下抵達觀塘法院,見他強顏歡笑神情緊張,其後步出法院才展露笑容,被問到對判決如何,他表示:「好尊重法庭裁決,自已做錯得到這判決做無償工作回饋社會,對我是個好好做法。」停牌兩年後的他會否再揸車?他說:「事情發展後都不敢揸車,到時再去決定,(停牌會否影響工作?)沒辦法,自己做錯一定要面對,我好多同事都無揸車,相信一樣做得好,(減少飲酒?)要在應酬上作出選擇,其實平時不是經常飲酒,如非必要都不會飲,以後飲完酒一定不走上架車,行離架車幾步,(擔心事件影響形象?)會擔心,希望在這事情上有所成長,得到教訓,更加感激這幾天問候我的同事們,亦好對唔住屋企人,要令他們擔心,經常叫父母親友不用擔心,但知他們都睡得不好,現在不只我鬆口氣,也可讓家人朋友過回好的生活,(有否心理準備要坐監?)已做了最壞打算,都知自己做錯,我由第一堂開始已經無請律師,一人做事一人當,都有睇到這個刑罰可能去到監禁,但想自己勇敢面對做錯這件事的後果。」
還待無綫「宣判」
問到無綫如何處理?他表示:「會盡快同公司講今日判決,都知因為這次案件,有些演出被抽起,我知自己做錯,希望盡量減低工作上影響,重新投入工作,(被判社會服務令可鬆一口氣?)做社會服務令可以讓我有時間反省,想一下是否有些事情上做得不好,或者不要執着自己想法。」
他說:「公司先留意判決,先知有否下一步安排,我明白合約可能有這方面條款,我會承擔所有後果,必需要面對,其實自己一直在公司好守時,用心工作,入行七年無論角色大小都無推通告,(會直接聯絡樂易玲嗎?)有經理人陪同,經理人應該會轉告公司,暫時工作都Hold起。」
羅鈞滿指前一晚發夢都是這單案件,凌晨五點便醒過來,「一直望住天光兼沉思,看回朋友傳來短訊,知道這件事令屋企和好多人傷心,(父母有喊嗎?)知道他們擔心,以後做事前一定要想起屋企人,無理由要他們傷心,今晚一定要同家人吃飯。」最後羅鈞滿坐經理人駕駛的車子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