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朗德(右)與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左二)商討應對方案。 法新社
1.制定歐洲安全協定
在外交與安全政策領域,歐盟應訂立成員國同意的戰略優先次序,並在這些領域推行整合政策;以靈活方式容許成員國建構長期國防合作;如有需要,成員國可考慮建立常規海上部隊或其他由歐盟控制的軍事部隊。
2. 共同庇護和移民政策
歐盟應建立全球首支跨國邊境部隊及海岸防衛隊,並應就數量不斷上升的經濟難民找出共同應對方案。德法同意採取措施,減少「非常規移民」進入歐盟的誘因。
3. 歐洲經濟與貨幣聯盟(EMU)
歐盟應鼓勵更多公共和私人投資,以促進歐洲經濟體的生產力及經濟增長;EMU的深化過程應按務實和有序的方式逐步進行,最遲在2018年開始為深受歐債危機影響的成員國提供援助。
路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