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建議放寬海外醫生合約年期由現時的一年增至三年、增加醫委會4名委員,從而增加人手解決公院醫生不足、醫委會公信力不足的問題。然而,代表醫學界的立法會議員梁家騮卻大玩議會程序,於立法會瘋狂點人數,阻撓草案通過,試問如何回應病人及社會對醫療服務的訴求?
今次爭議之一是延長海外醫生合約期,不少有份集會的醫生批評此舉會令「不合資格的內地醫生大舉來港行醫......影響香港醫療質素」云云。先撇除話語間的歧視成分,事實上每位來港行醫的醫生都要經過專業考評,今次修例根本不牽涉這個範疇。此外,現今社會進步,正確觀念是唯才是用,哪會分「海外」還是「國內」?
事實上,本地醫護人員工作相當繁重,其癥結正是人手不足。若醫者真是「父母心」,為了治病救人及病人權益,應當對符合本地執業資格的海外醫生,抱持開放態度。筆者相信,只要醫生醫術高明,即使面對競爭,也一定有病人求診,更何況未來10年,估計公院更缺逾500名醫生。
■方南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