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荊雜誌社昨日舉行「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研討會頒獎禮暨《紫荊論壇》創刊5周年慶典。 劉國權 攝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庭佳)選舉管理委員會要求立法會選舉參選人簽署確認書,確保他們清楚明白香港基本法內,關於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特區直轄於中央政府、修改香港基本法不得與國家對港既定基本方針政策相抵觸的內容。中聯辦法律部部長、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昨日表示,選管會做法合情、合法、合理,支持特區政府堅守法治,依法處理「港獨」分子的參選問題,認為這是長治久安的必須。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饒戈平認為,立法會有義務維護國家主權及領土完整,議員不能鼓動香港和國家分離。
紫荊雜誌社昨日舉行《紫荊論壇》創刊5周年慶典,和「一國兩制」及香港基本法研討會。慶典由特首梁振英、中聯辦副主任楊健、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饒戈平、王振民、港區全國人大代表黃玉山及紫荊雜誌社社長楊勇主禮。
王振民:法律之外皆違法
王振民會上以個人身份在慶典上演講。他認為選管會確認參選人清楚明白何謂擁護香港基本法、效忠特區政府,做法合情、合法、合理,法律上沒有問題,既符合香港基本法,也符合香港本地有關法律,有充分的法理依據。
他強調,必須要明確「法律之外的行為都是非法行為」,認為這是法治的基本,而香港一直以法治為驕傲和自豪,非常支持特區政府堅持法治底線和原則,依法處理「港獨」分子的參選問題。
王振民批評,「港獨」意味�荍潃輕銆q國家分離出去,建立一個獨立國家,廢除香港基本法,建立一套新的政權、政府架構及機關,不承認香港特區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機關,「他要推翻整個特別行政區的政府,我們還要容許他參選立法會?邏輯上通嗎?」他認為「港獨」分子要選的話,就選將來要建立的那個國家的立法會,「你不要選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會。」
長治久安須拒「獨」參選
他續說,鼓吹「港獨」者參選,是政治行為,把「港獨」理念和主張,注入香港依據香港基本法確立的政治過程之中,「任何國家都是不能接受的。」
他重申,理解及支持特區政府嚴格依據香港基本法和香港本地有關法律,處理這些問題,「這是香港長治久安所必須的,可能會在政治上有一些影響,但是這是我們必須面對的。我們支持特區政府勇敢面對。」
饒戈平:參選權利必先守法
主持研討會的饒戈平在會前認為,參選人作為香港居民,有參選的權利,但權力的運用必須以法律為依據,不能牴觸法律。
他指,香港基本法對香港的法律地位有明確規定,第一條及第十二條規定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一部分,及香港是中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特別行政區,直轄於中央政府,清楚表達了香港和國家的領土歸屬、主導與被主導的關係。
他續說,香港立法會是中國憲政體制下的一個機構,承擔共同維護國家憲政體制、國家主權、領土完整的憲制性義務,質疑參加這個機構的人,怎能否定香港的法律地位,鼓動香港和國家分離,「這難道不是跟憲法、跟(香港)基本法相牴觸嗎?」
選管會做法符憲法基本法
饒戈平強調,所有公務人員、包括立法會議員,鼓吹「香港獨立」,而立法會議員鼓動香港和國家分離,更有衝突和矛盾,選管會的新做法符合國家憲法和香港基本法。
劉迺強:拒簽署不可接受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劉迺強在研討會上說,選管會的要求合理、合法,要求參選人確認的內容都在香港基本法內,而參選人一旦當選,在立法會宣誓的內容也是一樣,沒有增加額外要求。
他又認為,以「港獨」為政綱的人參選後,會令「港獨」成為可公開討論的議題,這是不可接受的,故選管會的要求有必要。他更質疑反對派參選人不簽署確認書,又計劃提出司法覆核,來來往往會造成社會折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