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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法律事實多錯 南海「仲裁」無效

2016-07-21
■馬恩國批評,法庭作裁決時犯下法律及事實錯誤,希望對方宣佈「裁決」無效。  鄭治祖  攝■馬恩國批評,法庭作裁決時犯下法律及事實錯誤,希望對方宣佈「裁決」無效。 鄭治祖 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荷蘭海牙常設仲裁法院早前公佈南海仲裁案的所謂「判決」,聲稱中國在南海主張的「九段線」「沒有歷史及法律基礎」。執業大律師、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馬恩國昨日批評,法庭作裁決時犯下多項法律及事實錯誤,因此基金會決定根據聯合國《國際法院規約》第六十五條,向聯合國國際法庭申請「一次性」指導意見,希望對方宣佈「裁決」無效。

馬恩國昨日聯同中澳法學交流基金會副主席錢志庸、執委葉欣榮、丁煌召開記者會。

馬恩國表示,基金會對南海仲裁案十分關注,眾執委一周「日以繼夜」研究千多段「判詞」,進行詳細分析及蒐集各方證據後,發現所謂「判決」有多項錯誤,包括法律和事實判斷錯誤。

馬恩國批「強制仲裁」 違聯合國憲章

他指出,「裁決」屬「強制仲裁」,是違憲的。他解釋,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三十三條(1)說明,所有國與國之間的糾紛,無論是仲裁、調解或訴訟,都要得到雙方同意才能進行。聯合國國際法庭對於單方面所提的訴訟視為缺乏審判權。

因此,《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強制仲裁」部分違反聯合國憲章,「裁決」將因違憲而無效。是次為菲律賓單方面提出的仲裁要求,中國並無參與,這一點已違反條例要求。

錢志庸質疑柳井俊二公正性

錢志庸則指,負責所謂「仲裁」的主席仲裁員為日籍的柳井俊二,柳井俊二為日本前任資深外交官,曾任駐美大使。他能當上仲裁庭庭長,是因為得到美國高度支持。

當屆日本首相安倍晉三成立「解禁集體自衛權委員會」,身為主席的柳井一手策劃如何修改日本憲法,令日本自衛隊可以越洋進行軍事攻擊活動。

他指出,柳井被委任為庭長時,韓國曾予以嚴厲批評,擔心韓國與日本有海外爭議時,韓國將處於下風。

早前,柳井接受日本電視台NHK訪問時,更稱日本島嶼正被「敵人」威脅,暗示威脅者是中國,令人質疑柳井的公正性。

馬恩國表示,仲裁庭認為,中國簽署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等同放棄中國所有在南海海域領土的歷史權利追索權,這是不正確的。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十五、第四十六、第一百四九和第二百九十八條,已經保存世界各國對於他們的海域領土歷史權利追索權。若簽署等同放棄,很多國家絕對不會簽署公約。

他認為,中國決定簽署公約前,若知道加入後「九段線」會因為加入公約而被迫放棄,中國絕不會加入。因此,他們希望成功向聯合國國際法庭提出指導意見,反駁這些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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