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課室內有學生吵鬧,老師�茪j家安靜。學生不但繼續吵鬧,還氣焰囂張地反駁︰「校規已寫明要安靜,你現在口頭上又再叫我們安靜,我們絕不接受。」更有甚者,認為老師不讓學生吵鬧是剝奪其言論自由。
奇哉怪哉的場景和言論,也是今日香港不斷上演的鬧劇。參與立法會選舉,就是要擁護香港基本法、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市民服務,這在參選人遞交的提名表格中也清楚列明。今日有人要以「港獨」為政綱去參選,又或在競選時鼓吹「港獨」,本來就違反了聲明。現時選舉管理委員會以確認書重申聲明內容,要求有意參選者簽署確認表明自己明白相關條文,竟然還可引來質疑。這到底是反對派的不是,還是選管會的不對?是學生的不是,還是老師的不對?
「港獨」違法是不爭事實,選管會不可能用公共資源,去協助宣揚違反法律的事,故有確認書的設立,要大家簽字為自己行為負責。反對派硬將「法治審查」說成「政治審查」,明顯是偷換概念,卻對自己的違法行為避而不談,無異於學生一味高呼言論自由,卻不去看自己的行為。
確認書到底有無問題,相信大家清楚。反對派認同聲明而不簽確認書,若非純粹故作反對姿態,就是向來不重視規則和承諾。這樣的人若可成為立法會議員,你擔心嗎?
■記者 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