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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君豪反對新架構方案

2016-08-01
■證監會及港交所在上月聯合發表上市決策架構諮詢,李君豪(左四)認為新架構將使證監會權力過大。  陳楚倩  攝■證監會及港交所在上月聯合發表上市決策架構諮詢,李君豪(左四)認為新架構將使證監會權力過大。 陳楚倩 攝

監管為本取代披露為本 影響本港新股市場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陳楚倩)為了禁絕殼股上市,證監會及港交所在上月聯合發表上市決策架構諮詢。不過,港交所獨立非執董兼東泰集團主席李君豪日前表明,「 這不代表所有港交所董事,不要假設所有人贊成」。他公開反對新架構的方案,認為在新架構下,倘審批新股權集中在證監會,此舉過於父母式監管,更會阻礙業界發表其他意見。+

李君豪指出,新架構將使證監會權力過大,「監管為本」取代了原來的「披露為本」,長遠將影響本港新股市場發展以及企業供股集資等,更甚或會使本港失去全球新股集資額第一的地位。

他舉例,倫敦交易所自2000年將上市申請的審批權交由英國金融服務監管局(FSA)批准,新股市場表現每況愈下。

他又建議,可在現時的上市委員會加以改良,其制度一直行之有效,無須重整架構,新增設上市政策委員會及上市監管委員會(LRC)。在新股初期審批初期,若證監會對某公司有疑問,可在現行的上市委員會上加幾席位以作商討。再加上證監會一直擁有最終否定權,可在初期把關監管問題公司。

他指出,在現時港交所上市委員會中28位成員來自各界的專業人士,充分發表各方意見,而且出現利益衝突時,相應的成員會自動避嫌,足夠制衡各方利益。

籲新架構設逾6港交所代表

而在諮詢文件建議中,新設的委員會成員由3位港交所代表,及3位證監會代表組成。這完全是權力失衡,形同虛設。他建議,在平衡各方意見的前提下,新架構至少設6位港交所代表。

門檻太高恐嚇退初創公司

李君豪又強調,個人十分支持市場需適當監管有問題的新股,但就不認同當局在源頭上過於嚴苛審批新股,過於複雜的監管程序將扼殺本港新股市場的活力。當局又提高上市門檻,他擔心將嚇退有意來港上市的初創公司,特別是創新型的科技小型企業,他們是各地政府爭搶的對象,香港不應將其拒之門外,本末倒置。

諮詢文件指新架構有助加快審批上市申請,他不認同,「新架構只會加快SAY NO」,他們當所有人都是壞人。「這個行為太家長式保護,他們不是上帝,不能為所有人決定。」

他又以男女婚姻作比喻,結婚不擔保一生一世,女方不能因為怕離婚,就把門檻提高,又要一定的擔保才結婚。這樣女方不就一世也嫁不出了嗎?

被問到若諮詢方案最後通過,他會否考慮辭退港交所非執董一職,李君豪回答不會,不認為此舉對事件有任何作用,因為他們完全也不在乎。他又開玩笑地說,「若方案通過,最多不做(證券界)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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