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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鼓勵高校畢業生中小企就業

2016-08-06
■深圳鼓勵當地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資料圖片■深圳鼓勵當地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古寧 深圳報道)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日前印發《關於做好深圳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發放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規範補貼發放流程,促進深圳本市應屆高校畢業生多渠道就業。

該《通知》鼓勵高校畢業生在中小微企業就業,相關畢業生在中小微企業就業可獲2,000元(人民幣,下同)補貼。此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提供免費職業介紹服務幫助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初次就業可獲補貼,標準為每人500元。

可申請求職創業補貼

該《通知》稱,深圳市應屆高校畢業生在本市登記註冊並正常經營的中小微企業實現初次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連續正常繳交社會保險費6個月以上的,可給予應屆高校畢業生一次性就業補貼,標準為每人2,000元,而中小微企業招用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可獲1,000元補貼。此外,小微企業招用高校畢業生可獲社保補貼,但個人應當繳交的社會保險費部分由其本人支付。

此外,深圳城鄉困難家庭高校畢業生、高校殘疾畢業生,以及在學期間已獲得國家助學貸款的高校畢業生在畢業年度(畢業當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內,有就業創業意願並積極求職或開展創業準備,可申請一次性1,500元的求職創業補貼。

同時,符合條件的深圳市戶籍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可申請臨時生活補貼,補貼期限不超過6個月,對象包括已辦理實名登記滿6個月以上,或辦理失業登記滿6個月以上的、屬深圳市低收入居民、深圳市「零就業」家庭成員以及深圳市殘疾人家庭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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