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承(左)在法庭上。 網上圖片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新社報道,已故國學大師季羨林之子季承要求北京大學返還其父生前收藏的文物、字畫等649件一案,昨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駁回季承的全部訴訟請求,訴訟費54萬元人民幣由季承承擔。季承當庭表示上訴。
季羨林曾於2001年7月與北京大學簽訂一份《捐贈協議》書,雙方約定將屬於季羨林個人所藏的書籍、著作、手稿、照片、古今字畫以及其他物品捐贈給北京大學。贈品將分批分期由贈與人移交受贈與人指定的北京大學圖書館,直到本協議所列各項贈品移交完畢。
季承起訴稱,2008年12月季羨林書囑「全權委託我的兒子季承處理有關我的一切事物、務」。季承認為,季羨林已於2008年的書囑中表明全權委託季承處理撤銷捐贈協議的事宜,據此,主張北京大學返還以上珍貴文物共計649件。
北大方面答辯稱,季羨林未有撤銷《捐贈協議》的行為,且《合同法》明確規定,具有救災、扶貧等社會公益、道德義務性質的贈與合同或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可以撤銷的規定。季承提出「返還原物主張」沒有依據。
法院判《捐贈協議》合法有效
法院審理認為,季羨林與北大簽訂的《捐贈協議》合法有效,且屬於公益性質捐贈,即使季羨林本人也不能撤銷。季承作為季羨林的全權受託人只能按照委託人的真實意思實施委託事務,不能撤銷《捐贈協議》。因此,不支持季承要求北大返還原物的主張。
針對法院的判決結果,季承表示一定要上訴到底。
據季承介紹,此案訴爭的649件文物中,有價值上億元、蘇東坡的《御書頌》,還有唐伯虎、仇英等名家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