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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足警力防投票日「堵」亂

2016-08-25
■盧偉聰  資料圖片■盧偉聰 資料圖片

傳增派2000人候命 一哥:評風險保票站安全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甘瑜)多名「港獨」分子被選舉主任裁定立法會選舉提名無效,不可參與競逐是次立法會換屆選舉。本報早前率先報道一眾「獨粉」計劃堵塞票站、在票站拉布,以圖「大家都冇得選」,引起香港社會廣泛關注,有指警方將增派2,000警力在當日候命。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昨日強調,警方已對立法會選舉投票日作評估,並預留了充足警力,保障全港500多個票站的安全,並會就此搜集情報,進行風險評估,了解是否有人想干擾選舉。

本報早前率先披露一眾「獨粉」計劃癱瘓票站的陰謀。發起者為報復「本土民主前線」發言人梁天琦冇得選,鼓動選民去票站拉布,更稱在投票格內逗留多久都不犯法,茪j家要慢慢「考慮清楚」、「詳細了解」參選人政綱、在投票格內祈禱念經等,「『萬一』印錯左(驉^,可以重新垠荂]過)張表格再諗過。」

有人謀阻長者投票 「自燃」燒票箱

帖文一出,即產生了煽動作用,不少激進網民加入討論,除了提出各式各樣在票站拉布的手段、聲言要針對長者阻止他們投票外,更有人認為可以做得更激,例如在票站不停印錯選票要求更換,令票站選票短缺。其中,網民「Tsang Yeung Ching Martin」更聲言︰「不如請教鴾ずДM家,一張選票落到票箱,會唔會有咩化學作用呀?自燃呀乜乜乜。」

警方當時在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他們會密切留意情況,如有違法的行為,定必跟進調查。警方又表示,會與選舉事務處保持聯絡,提供協助,以確保與選舉相關的活動能順利及有秩序地進行。

近日,有消息指警方將增派警員在當日候命,以防有人發起暴亂。據報,警方當日會在現有編制上,加上5大總區應變大隊、逾2,000名來自精英部隊的額外警員候命,並會於下周舉行保安演習。年初發生的旺角暴亂顯示,示威行動可以短時間內組成,故警方也希望可以在短時間內調動警力到指定地點去應付狀況。若以每個票站有4名警員駐守,預計整個選舉將最少動用到5,000警力。

按風險高低派駐警員巡邏

盧偉聰昨日下午到屯門區出席撲滅罪行委員會時,回應了是次立法會選舉投票日的警力安排問題。他表示,警方已對當日進行評估,強調已預留充足警力,保障全港約570個票站的安全,「務求沒有事故發生」。同時,警方也會就事件搜集情報,以了解會否有人想干擾選舉,並進行風險評估,「例如持不同政見的人,同一區雙方的支持者有可能會出現鬧事情況,我們都有留意,並根據情況分析風險,再按風險高低派駐警員巡邏。」

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選舉程序)(立法會)規例》,任何人在某選民在選票上記錄投票選擇時干擾該選民、干擾或企圖干擾任何投票箱、未發出的選票、未用的選票、損壞的選票、重複的選票、經填劃的選票等即屬犯罪,罪成可處第二級罰款及監禁6個月。

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十七條(b)、(d),任何人意圖欺騙而將他獲合法授權放進投票箱的選票以外的任何紙張放進投票箱;或無合法權限而銷毀、污損、取去或以其他方式干擾正在或曾在選舉中使用的選票;或無合法權限而銷毀、移走、開啟或以其他方式干擾正在選舉中使用的投票箱,即屬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如循簡易程序審訊,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如循公訴程序審訊,一經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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