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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電子支付須趨利避害

2016-08-26

金管局昨日宣佈向5家儲值支付工具發行人發出首批牌照,當中有港人熟悉的八達通好易畀,亦有內地的支付寶、微信支付等,年內亦會發出第二批的牌照。這些電子錢包獲發牌經營,既標誌香港零售支付發展進入新階段,有助推動本地相關業務的創新及發展;亦對保障使用者權益提出了更高要求。本港在電子支付應用上已落後內地等地方,有必要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下加快發展,充分利用本港國際金融中心的規管體系和經驗,汲取發展較快地區的經驗教訓,趨利避害,爭取在電子支付領域迎頭趕上。

近年,創新科技界埋怨本港在一些領域發展滯後,電子支付就是其中最被詬病的一個範疇。去年底,萬事達信用卡的報告指出,電子錢包在內地的使用率是62%,而在香港只有區區14%。在內地一線城市,市民由投資理財、街頭買菜、搭的士、發利是、夾錢吃飯甚至捐款都可用一部手機辦妥的時候,大部分香港人仍然無接觸過手機錢包。

香港早在18年前已經啟用「八達通」,並曾經成為這一領域的國際典範。但在過去十幾年全球各地銳意發展電子支付的時候,香港卻呈龜速,是缺乏創新環境,抑或是港人太守舊呢?事實上,在內地從事電子錢包、互聯網支付行業的,不乏港人參與,香港並非沒有人看到這個機遇。業界分析,其中有市場固化,缺乏創新動力的問題;也有政府態度上歡迎,相應政策配合不足的問題。目前,全球各地對電子支付趨之若鶩,丹麥政府甚至期望成為首個「去現金化」的國家。科技的進步,周邊的競爭,不容許我們再裹足不前。

當然,電子錢包作為一個新興事物,運行過程中也的確是問題多多。根據內地網站平台的調查,去年內地因為個人資訊泄漏、詐騙等問題,損失約達805億人民幣,而網絡詐騙更已形成驚人的地下產業鏈。這些詐騙之所以容易得手,一是溝通方式日益方便;二是支付方式的便捷化,一方輕而易舉就可以將錢轉給另一方,稍不留意,就會上當受騙。

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在支付方式的發展上不可落後於人。創新事物的出現總會伴生新的問題,我們不能因為有風險而拒絕進步,重要的是要不斷加強監管,盡量減低市民使用的風險。金管局早於2013年已公佈流動支付基建的顧問研究報告,並提出相關法例修訂。不過,許多的監管措施還未能落實,希望當局仔細研究,吸取先進國家和地區的經驗教訓,在積極推動的同時,加強對電子錢包的監管。政府相關部門亦要加強宣傳教育,提醒市民不要存放太多錢在電子錢包並保持警覺,而營運商更應採取更多手段,致力保障客戶,以贏取大眾的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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