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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改委:支持粵港澳 共繪大灣區

2016-09-08
■發改委支持廣東省會同港澳共同編制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圖為連接香港、珠海和澳門的港珠澳大橋。 資料圖片■發改委支持廣東省會同港澳共同編制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圖為連接香港、珠海和澳門的港珠澳大橋。 資料圖片

加大開放推動CEPA升級 港澳台納入區域戰略佈局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國家發改委7日對外發佈《關於貫徹落實區域發展戰略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的指導意見》,將港澳台納入國家區域戰略整體佈局。指導意見提出,加大內地對港澳開放力度,推動內地與港澳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升級,並支持廣東省會同港澳共同編制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

這份由國家發改委牽頭印發的指導意見,已經國務院同意,於上月16日下發到各省市自治區和國務院有關部委,為下一步的區域戰略優化指明方向。

這份指導意見表示,未來將深化內地和港澳、大陸和台灣地區合作發展。進一步發揮港澳在對外開放和「一帶一路」建設中的獨特優勢,鼓勵內地與港澳企業合作走出去。

投資等領域研開放措施

自2003年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簽署CEPA至今十三年來,兩地陸續簽署十條補充協議,在香港貨物進口內地、個人遊、個體工商戶註冊等多方面,不斷擴大優惠條件。如今,內地在服務貿易領域向香港開放服務部門達到153個,涉及世界貿易組織服務貿易160個部門總數的95.6%。專家指出,未來內地將在投資、經濟技術合作等領域繼續研究制定擴大對港澳開放具體措施。

另外,繼今年3月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的指導意見》中提到「要求廣州、深圳攜手港澳,共同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世界級城市群」後,今次發佈的區域協調指導意見再次強調「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支持廣東省會同港澳共同編制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同時,加快深圳前海、廣州南沙、珠海橫琴等粵港澳合作平台建設。

在對與台灣地區合作發展方面,指導意見表示,將促進兩岸經濟融合發展,推動兩岸產業優勢互補、融合發展,加快海峽西岸經濟區以及平潭綜合實驗區、福州新區、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等平台建設,積極探索兩岸合作新模式。

積極參與國際區域合作

指導意見還提出,內地將積極參與國際區域合作。以「一帶一路」建設為統領,實行更加積極主動的開放戰略。

未來,內地將建設內陸開放戰略支撐帶,並支持沿海地區全面參與全球經濟合作和競爭,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經濟區。

同時,加強區域、次區域合作,進一步發揮瀾滄江-湄公河合作、大湄公河次區域經濟合作、孟中印緬經濟走廊、中亞區域經濟合作、圖們江地區開發合作等國際區域合作機制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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