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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騙9旬嫗 收款漢無良卑鄙判囚40個月

2016-09-10
■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判刑時直斥被告無良卑鄙。■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判刑時直斥被告無良卑鄙。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杜法祖) 九旬老婦接到電騙黨電話,以為兒子為朋友做擔保人後被追債,更被債主毆打,遂按騙徒指示將5萬元放入垃圾桶,其後得悉兒子無恙仍不想報警,但兒子決定報警求助。碰巧警方在另宗同類案件中拘捕一名負責收款的內地漢,並發現其與老婦受騙案件有關。涉案內地漢昨在區域法院認罪,法官判刑時直斥被告無良卑鄙,指即使案中騙款金額不高,但對長者而言或已是畢生積蓄,而電話騙案騙款去年高達3億多元,考慮罪行對社區損害大,認為應該加刑,判被告入獄40個月。

被告男子林柏興(26歲),昨承認洗黑錢及串謀洗黑錢兩罪,求情指自己只是依指示交收金錢,對騙案毫不知情。

去年電話騙款高達逾3億元

法官沈小民判刑時批評騙徒窺準長者關心親人之切,行為極之卑鄙、邪惡,毫無良心、道德可言,滿腦子只有惡毒意念。

法官又謂即使騙款金額不高,但對於長者而言或是畢生積蓄。沈官又引述控方的數據指,去年電話騙案的騙款高達3億多元,考慮罪行普遍性及對社區受損程度大,認為應予以加刑三分之一,至總刑期為40個月。

案情指92歲女事主在本年5月23日收到騙徒電話,對方假扮其子稱為朋友任擔保人欠債20萬,老婦不虞有詐,依指示交付5萬元給被告。

老婦當晚向兒子查詢時,兒子已即時否認,直至翌日警方拘捕被告後呼籲事主報警,老婦始知受騙,在兒子陪同下報警。

被告稱「駁腳」 來港收錢酬千五

翌日,騙徒再致電另一宗案件的事主莊偉國(60歲),一個自稱是其子的人在電話中呼救,聲稱被人打至流血,及要求贖金30萬。莊其間一直與騙徒保持通話,並前往警署報案,警方趁事主交錢時把被告拘捕。

被告在警誡下稱「我駁腳謕Q」,並稱其友人「大三元」叫他到香港收錢,並給予他1,500元來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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