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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入會,勿越底線

2016-09-12

屠海鳴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副會長 香港僑界社團聯會永遠名譽會長 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 上海市政協常委

新一屆立法會尚未運作,多名以「本土自決」為政綱的新當選議員中,有些人的「狂躁症」已經發作。如何學會當議員?有必要提醒他們勿越四條底線:擁護基本法,勿當「反中議員」;遵守法律,勿當「暴力議員」;廉潔奉公,勿當「黑金議員」;盡忠職守,勿當「飯桶議員」。

新一屆立法會有多名「本土自決」人士當選議員。他們都是20多歲的年輕人,這固然反映出一部分選民求變求新的心態,可以理解。但從最近數天的情形來看,新一屆立法會還未運作,一些「本土」當選議員的「狂躁症」已經發作。有的宣稱將以佔領主席台、「拉布」等方式衝擊立法會;有的宣稱以不真誠的方式宣誓成為議員;有的宣稱就選管會「剝奪」主張「港獨」者參選權一事提出議員議案;有的宣稱將推動「公投」、「自決」,甚至有的還宣稱要顛覆議會,等等。尚未宣誓,已經宣戰。一派戰鬥姿態。凡此種種,暴露出某些「本土」當選議員尚不具備履行議員職責的基本素養,當務之急是學會當合格議員,第一課是明確底線。

立法會議員就任儀式上必須宣讀誓詞,誓詞如下:「我謹此宣誓:本人就任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員,必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盡忠職守,遵守法律,廉潔奉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服務。」這其中就劃清了四條底線,所有議員都必須遵守之。

擁護基本法 勿當「反中議員」

誓詞中說:「必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這是劃出了「一國兩制」的底線。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原則制定的,在香港具有憲制地位,擁護基本法是立法會議員必須堅守的第一條底線。

首先,擁護基本法,就是承認議員議政權力的合法性。基本法第二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由此可見,基本法確定了「高度自治」的原則;在此原則下,確立了香港行政、立法、司法的制度架構;有了這個架構,才賦予了立法會諸多權力;在具體運作中,立法會的權力又由70名議員來行使。由此可見,議員議政的權力是基本法賦予的。擁護基本法,就是承認議員議政權力的合法性,這是非常明確的法理邏輯。

其次,擁護基本法,必須維護「一國兩制」。基本法第一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五條規定:「 香港特別行政區不實行社會主義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變。」基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 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照此三條原則可以看出,一些「本土」當選議員的言論已經觸及底線。

比如,「港獨」分子違憲違法,「本土」當選議員卻口口聲聲表明聲援「港獨」分子。又比如:基本法說「五十年不變」,並未明確「五十年後如何變?」,而釋法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委會,那麼,「本土」當選議員私自設置「公投」、「自決」偽議題,並狂言要從全國人大常委會手裡「奪回」基本法的解釋權,「還給」香港高等法院,云云。

「本土」當選議員必須明白:基本法是香港特區和香港立法會的立身之本,也是每一位議員的立身之本,任何有違基本法、挑戰「一國兩制」的言行,都是自我否定,都是拆自己的台,都是打自己的耳光。

遵守法律 勿當「暴力議員」

誓詞中說:「遵守法律」,這就劃出了法律底線。立法會議員理應成為遵守法律的楷模,而不應是違憲違法行為的示範者,甚至引領者。議員議事要講法理依據,法律底線不可逾越。

上屆立法會大堂上,曾屢屢出現「搶話筒」、「掟茶杯」、「扯衣領」、佔據主席台、當眾辱罵等事件,號稱「文明社會」、「法治社會」的香港,自稱「社會精英」的議員,竟然屢屢上演「全武行」,令全體港人蒙羞,讓支持他們的選民懊悔。

但客觀的說,上屆立法會裡的某些反對派議員尚能尊重和認同國家主權、中央憲制和民族尊嚴,從未提過「完全自治」、「港人自決」等分離、分裂主張。而新一屆立法會的「本土」議員,大都是回歸後長大的年輕人,更為激進,是「街頭政治」的明星,長於炒作政治議題,製造轟動效應。破壞性言行眾所周知,建設性意見尚未展現;大話空話喊得不少,議政能力不知如何;善於處處發出「不」的聲音,拙於事事找到「行」的辦法。「本土」當選議員會不會衝擊法律底線、日後成為「暴力議員」?值得質疑。

「本土」當選議員必須明白:就職宣誓是一項必須對後果負責的法律行為,如果違反誓言,必將付出沉重代價。

廉潔奉公 勿當「黑金議員」

誓詞中說:「廉潔奉公」,這是劃出了廉潔的底線。立法會議員為香港特區服務,每人每月薪金約9萬元,另有350萬元辦事處開支及津貼公帑,除此之外,不應該有任何來源不明的收入。行公權而不謀私利,是每一位議員的本分,包括新當選的「本土」派在內的所有議員,都應堅守這條底線。

上屆立法會議員李卓人就曾爆出「黑金醜聞」, 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先後兩次共150萬元給李卓人,李以個人戶口「袋住先」,卻未申報。此事經曝光後,令市民憤怒,李卓人也因此成為反對派的「負資產」,最終無緣此次立法會選舉。而「佔中三丑」之一戴耀廷也涉嫌收取不菲的資金,用於非法「佔中」,被爆該資金由境外某機構透過神秘渠道提供。

近日,有人拍攝到被取消參選資格的梁天琦與美國外交官私會的照片,而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近日發表聲明,指摘香港特區政府在選舉前「似乎隨意取消參選人資格」。種種跡象表明,個別國家已視香港為圍堵中國內地的一枚棋子,基於這一清晰定位,這些國家極力在香港政治架構中尋找政治代理人,而「本土」議員無疑是最佳人選。那麼,「本土」議員會不會淪為其工具?對此,應該有足夠的防備。

「本土」當選議員必須明白:拿了香港納稅人提供的薪水,就不能再拿其他任何來源的「薪水」,切勿出賣良知,淪為「黑金議員」。

盡忠職守 勿當「飯桶議員」

誓詞中說:「盡忠職守」,這是劃出的職責底線。基本法規定立法會議員有十項職能,這正是議員為市民服務的虒阬I;如果拋開這十項職能,或空談其他議題,或熱衷於「街頭政治」,或忙於「私務」,就是沒有盡忠職守,有違誓言,最終將淪為「飯桶議員」。

上屆「票王」、反對派范國威淪為「飯桶威」就是前車可鑑。上屆立法會選舉前夕。由民主黨「變節」出來、成立新民主同盟的范國威,贏得不少選民支持,被譽為「票王」,但當選之後乏善可陳,要麼大搞「拉布」、癱瘓議會,阻滯發展和民生項目;要麼在議會之外與公民黨成員「趕客」,其所言所行盡失民心,此次選舉中被選民踢出。又如前民主黨成員鄭家富,由於上屆「私務繁忙」,不務正業,白白浪費納稅人的錢財,此番也被選民拋棄。

「本土」當選議員必須明白:進入香港的政治架構之內,就要按規則出牌,盡心竭力服務港人,不能碌碌無為,也不能不務正業。「本土」議員,勿越底線,是規則,是標準,更是職責,全體選民都會監督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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