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莊禮傑) 廉政公署防止貪污處推出《幼稚園校董及職員行為守則範本》,當中在利益收受、處理保密資料及處理與家長關係訂立準則,例如嚴禁校董及職員向家長及任何與幼稚園有公事往來的人士或公司,如供應商及承辦商索取或接受其提供的任何利益。
廉署防貪處首席防貪主任梅綺如指,校董及職員宜以公平及公開作為大原則制定園內防貪守則。
根據2016年施政報告,政府將由2017/18學年起,落實「免費優質幼稚園教育政策」,直接資助幼稚園及增加資助額,教育局文件指有關的經常性開支將由每年約40億元增加至約67億元,局方亦向幼稚園發出通告,指它們須參閱廉政公署為幼稚園校董及職員制訂的行為守則範本。
梅綺如指推出範本是配合教育局通告,而根據通告,所有幼稚園包括私人及受資助的都須參閱廉署的守則範本,她指署方同時推出簡略版的守則範本,讓規模較小的幼稚園參閱,希望他們循序漸進,慢慢將全文版本在園內推行。
是次推出的範本並沒有包括有關收生的防貪守則,梅綺如指廉署現時有適用於所有教育機構包括幼稚園的《學校管治與內部監控》,內有相關指引,署方亦考慮在教育局推出更多免費幼稚園教育政策措施後,為幼稚園制訂有關收生的守則範本。
被問及有否與教育局合作確保幼稚園參閱範本,梅綺如指廉署隨時樂意就防貪提供協助。教育局回覆傳媒查詢時指,幼稚園如對行為守則範本有任何查詢可直接與廉署聯絡,而廉署代表亦有應邀出席局方舉行的簡介會介紹範本,局方每年均邀請廉署代表出席為全港幼稚園舉辦的講座及研討會等,以加強界別防貪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