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森
二零一四年香港發生了兩個多月的「非法佔領」事件,事後我們老香港會驚覺,此間年輕人多了前所未見的喪德違法畸行。每一回都猜想,這些「新世代」會不會都曾支持,甚至參與過「非法佔領」?兩年來粗略統計,如此押注的話,猜中的機率有八九成的把握!
新一屆當選電視台舉辦「香港小姐」的冠軍,被揭曾在「非法佔領」期間粗口橫飛辱罵政見不同的人!然後網民發揮「搜查」力量,發現這位原本應該「智慧與美貌並重」的女孩在許多不關乎政見的日常場合,也是挺喜歡講粗口的!
有人為「粗口港姐」辯解,反問:「為什麼『香港小姐』不能講粗口?」怪哉此問!「香港小姐」當然不能講粗口,「美國小姐」、「英國小姐」也不能!
何解?選美這一回事,原本就跟拍電影相近,屬於「夢工場」的產品。主辦者和「圍觀者」都在參與「造夢」,有些事情不必說得太過明白細緻,而且也不可能列一張「禁做事情」的清單。「選美冠軍愛講髒話」顯然與整個「劇本」有衝突!選美冠軍要當什麼「親善大使」,社會上的基本期望是要一個拿國家名、地區名、城市名為銜頭的女孩在任時活得像個「淑女」。「香港小姐」雖然由一家民營商業電視台包辦,但是好歹也拿了「香港」的名銜,總也不能言行舉止似個市井「爛女人」吧?
選美活動年年舉辦,「某國小姐」也好,「某地小姐」也好,任期只得一年。獲獎者與主辦單位一般訂了一年合約,有獎金,有津貼,還有廣告合約、演員合約等等「延後利益」。合約期間的言行,當然不得破壞了「××小姐」歷年來在社會上建立的形象。一九八三年當選美國小姐的威廉絲,被揭發曾為《花花公子》拍過裸照,結果在任期還剩幾個星期時就被迫自行「辭職」,「美國小姐」的銜頭由原來第二名頂上。誰說選美冠軍在參選前做的任何事都不影響她的「小姐」名銜?
拍裸照嚴重還是罵髒話嚴重?這個要考量不同時空的差異。不過今時今日由電視台舉辦的「香港小姐」不比幾十年前那樣「寬鬆」,上世紀四十年代末第一代「香港小姐」的參選人,有許多還是「貨腰娘」呢!「貨腰娘」何解?要向年輕朋友解釋一下,這是在夜總會當「舞女」的雅稱。男女跳西方交際舞,女方少不免要讓男方摟抱纖腰,舞小姐收客人錢與其共舞就等於出賣自己的腰。今天在夜總會、舞廳伴舞的「舞小姐」又有了新的「雅稱」,名為「公關」,即是與客人在舞池一起處理「公共關係事務」。今天還會有當過「舞小姐」的女孩跑出來參選「香港小姐」嗎?
那麼選美冠軍就不能講髒話、拍裸照嗎?對曰:「可以!任期滿了就可以幹任何不違法的事。」
剛卸任的上一屆香港小姐為她的繼任人辯解,認為「講粗口」是「廣東話文化」,又說有些話「比粗口難聽」。這個顯然是二零一三年「小學教員粗口辱警」事件的後遺症,下回續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