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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宇更新不能成為貪腐溫床

2016-09-30

沙田翠湖花園圍標案,工程判頭昨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兩年11個月。類似翠湖花園涉及費用逾億元的樓宇維修項目為數不少,本意是幫助業主住戶改善居住質素,但由於利潤豐厚卻欠缺監管,恐成催生圍標、貪腐的溫床。廉政公署必須繼續追查,盡快起訴有關案件的其餘涉案者,以收阻嚇之效;更重要的是,當局應積極考慮設立「樓宇維修監管局」,堵塞漏洞,杜絕貪腐氾濫,保障業主利益,維護香港的廉潔社會風氣。

翠湖花園圍標案中,參與圍標的工程判頭已被判監,但涉案工程款項高達2.62億元,判頭只是串謀,其餘多名涉案的被捕人士,包括翠湖花園業主立案法團主席、管理公司高層等等,亦應被追究法律責任。但相關人等由去年被捕至今仍未被起訴,社會各界希望廉政公署盡快採取必要的法律行動懲處違法者,維護業主利益,傳達本港不容貪腐的明確信息。

「樓宇更新大行動」是政府在2009年金融海嘯期間推出的計劃,接受30年以上樓齡的舊廈申請,最初斥資10億元,兩年內資助1000幢舊樓維修。計劃其後更加碼至35億元。計劃推出以來,有超過3000幢舊樓獲資助維修。該計劃資助業主進行舊廈更新,本意良佳,但執行過程中缺乏監管,且大廈維修屬於專業範疇,普通業主並無足夠專業知識判斷維修工程費用是否合理,因而成為不法商人與業主立案法團合謀牟財的「肥雞」。

針對圍標行為,競爭事務委員會數月前曾發表報告,對市建局及房協500個樓宇更新行動的項目進行分析,認為確有操縱投標行為,當中不少顧問公司及承建商多次一同投標,中標機會亦較高。研究又發現,6成半的顧問公司以低於成本價出標,目的是以超低價贏取招標項目,然後將工程交予有利益關係的承建商。業主法團、管理公司、顧問公司、承建商互相串通,形成「圍標一條龍」。

廉潔是本港的核心價值,圍標行為是嚴重的貪污受賄,損害廣大業主利益,破壞香港廉潔形象,敗壞社會風氣,絕不為香港社會所容。既然圍標的事實擺在眼前,亦有競委會的研究報告佐證,政府應該採取措施,多管齊下堵塞漏洞,包括加強公眾教育和執法,向小業主提供專業支援,由政府認可的專業人士協助小業主了解維修方案,包括工程項目是否必要、價錢是否合理等。長遠而言,政府應該成立法定監管機構,由該監管機構專責監管樓宇維修事宜,規定所有樓宇維修前都要呈報,由機構人員及專業人士審核標書是否恰當,價錢是否過高及過低,以免市民在樓宇維修問題上任人擺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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