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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建築師嘆「趨細」 私宅不如公屋

2016-10-04
■香港建築師學會會長吳永順。記者顏倫樂  攝■香港建築師學會會長吳永順。記者顏倫樂 攝

記者 顏倫樂

最近新盤出現「納米單位」,實用面積低見160呎,其中加多利軒更以「洗手盆在洗手間外面走廊」引起輿論反彈。建築師學會會長吳永順昨日直言:「我覺得廁所應該有洗手盆,否則好唔衛生,你點可能出到廁所外面先洗手,而洗手隔籬又係煮洐飽H」他又說:「唔係話160呎唔能夠住人,但問題係你入面騎樓(工作平台)成22方呎,咁其實面積係無160方呎,我覺得任何設計者都必須有一個妥當的考慮。」

吳永順昨日於世界人居日暨「香港貧民窟」討論會上,以最近加多利軒及尚譽的超迷你單位作例子,分享香港私樓面積愈來愈細的窘局。會後被問到如何看待新樓面積愈來愈細的問題,他指,現時公屋人均居住面積有一個標準(約140方呎),「有呢類單位提供都係因為負擔問題,但問題係計埋工作平台後其實連160方呎都無。」

插針起樓不如整體規劃

歸根究柢,本港土地供應不足,是造成這種畸形單位的源頭。吳永順說,本港政府應該盡快與市民達成共識,加快開發新市鎮發展,包括新界東北、洪水橋、橫洲,以至維港外的填海問題。他說:「你要有大片土地去做整體規劃,先更容易提供足夠房屋,如果左插右插起一幢,只係18區點茪儺Y,一來杯水車薪,而且點18區都唔會解決到問題。」

吳永順續說,土地供應已困擾香港多年,若社會不容許港府填海、開發農地、提高發展密度,一定要政府發展棕地後才可以開發上述其他的土地資源,並無助於解決問題。他認為,社會與政府都應該面對現實,香港確實需要一個土地儲備去解決問題,這一定會影響某些人,但總好過不斷將問題延後處理。

放寬樓底增加空間利用

吳永順早前建議住宅樓底增至3.7米,以增加單位的可利用空間,他指,《建築物條例》現規定住宅樓底不得少於2.5米,而屋宇署的一般指引3.5米為住宅樓宇的上限,他所建議的3.7米,已平衡屋宇署的可接受程度及整體樓宇高度的影響。他承認放寬樓底或會增加屋宇高度,影響城市景觀,但必須講明放寬高度不代表會出現屏風樓。

城市大學公共政策學系房屋與城市研究教授葉毅明昨表示,開發土地主要解決房屋問題,但不會解決某些地區房價貴的問題,因為世界各地城市,即使土地多,但市中心樓價貴依然是共同問題,「呢個問題香港會永遠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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