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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嚴懲暴亂分子 彰顯法治維護安定

2016-10-07

九龍城裁判法院法官昨日裁定「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在年初旺角騷亂中,向警員投擲水樽襲警及拒捕兩項罪名成立,判監九個月。這是涉及旺角暴亂的首宗定罪案件,法官依法對參與暴亂的陳柏洋予以懲處,彰顯了法律的尊嚴,體現了違法必被追究,違法者必須付出應有代價的法治精神,也符合主流社會公眾的期望。未來一段時間,法庭還將陸續審理涉及旺角暴亂的多起案件,社會大眾期待法庭能夠排除泛政治化的干擾,繼續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對煽動暴亂、襲警拒捕、放火毀物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暴徒施以刑罰,以彰顯法治尊嚴,維護香港社會的繁榮穩定。

今年新春發生在旺角街頭的暴亂事件,是近年來激進反對派勢力策動的最大一場暴力衝突和違法事件,廣大市民在現場或在電視鏡頭上都看得很清楚:一些激進分子站在車頂上煽動非法集會,鼓動暴徒集結和衝擊警方,一些歹徒在街頭撬起磚頭,毀物打人,到處放火,甚至圍毆追打警察,連受傷倒地的警察也繼續受到攻擊。這些歹徒的所作所為,已經涉嫌干犯暴亂罪等罪行,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影響香港的繁榮穩定,必須依法予以嚴懲。

對「熱血公民」成員陳柏洋襲警及拒捕一案,法官在判詞中指出,被告行為視警員為活動標靶,肆意攻擊,危害前線警務人員安危;法官斥責被告目無法紀,破壞社會秩序,儼如暴徒;更強調判刑要顯示阻嚇性,否則會危害前線警員安全、打擊警員士氣及損害社會秩序,因而判處陳柏洋入獄九個月。這個判決對那些在示威等活動中猖狂使用暴力衝擊的激進分子,可謂當頭一棒。判詞更是明確警告這些蓄意以暴力手段來破壞社會秩序的激進分子,違法是有後果的,嚴重違法則要付出更大代價,必將被判處具阻嚇性的刑罰。

香港主流社會人士都認為,這個判決彰顯香港法治精神和法律尊嚴。眾所周知,香港是法治社會,執法需嚴、違法必究,是維護法治尊嚴的必要做法。法官在作出判決時,應根據犯罪的事實、法律的規定及對社會造成的影響程度來量刑,而不應被政治因素所左右。對於一些以政治口號作為掩飾的大規模違法行為,絕不能因為政治理念的藉口而讓其輕易脫罪或只被象徵性懲處。只有依法嚴懲,香港法治的核心價值才能體現,法治的尊嚴才能維護,社會的秩序才能確保。因此,昨天法官的裁決和判刑,得到了香港主流社會的支持,符合廣大市民求穩定、反暴力、保秩序的心願。

旺角暴亂的場面觸目驚心,暴力行為駭人聽聞,警方至今已經拘捕了近90名涉嫌犯罪分子,對其中50多人提出起訴。昨天的裁決只是首宗,接下來法庭還將審理多個相關案件。廣大市民都期待法庭以不姑息暴力犯罪、維護法治尊嚴為原則,依法對這些涉嫌策動暴亂及參與暴力犯罪的違法者作出嚴懲,震懾那些企圖組織策劃暴力衝擊行動的激進分子。如果對這些暴力犯罪分子輕輕放過,恐讓他們誤以為只要披上「崇高理想」外衣,就可以用無代價、低代價的違法行為來達致其個人目的。如果持續發放這種錯誤信號,那些激進歹徒就有可能變本加厲,使用更嚴重的暴力手段及策動規模更大的暴亂事件,香港社會將永無寧日,繁榮穩定也會變成一句空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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