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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出台四措施加強管政府債

2016-10-1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張蕊、孟冰 重慶報道)重慶市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關於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通知》,從政府債務管、借、用、還相統一的角度,提出了加強債務管理的四條限制性措施。

所謂政府債務,是指各級政府為公益性事業發展舉借並承擔償還責任的債務。近年來,重慶�茪O消減債務規模防控風險,為進一步加強政府債務管理,重慶提出了限規模、限舉借、限使用和限償還四條限制性措施。例如在限規模方面,政府債務實行年度限額管理,各級政府的年末政府債務餘額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額。高風險區縣原則上不得新增政府債務限額,不得舉債上新項目。

為嚴格責任追究制度,重慶將政府債務管理納入區縣政府領導幹部實績考核內容,對債務管控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響的,將實行行政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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