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海鳴 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副會長、香港僑界社團聯會永遠名譽會長、中華海外聯誼會理事、上海市政協常委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決定押後宣誓合法度、順民意,「雙邪」闖立會再違法規,反對派包庇縱容罪責難逃。香港是中國的香港,決不容許「港獨」分子進入立法會;香港是法治社會,決不容許違憲違法者進入立法會;香港是文明社會,決不容許無賴流氓進入立法會。法理昭昭,民意滔滔,全城同驅「雙邪」, 護我美好家園!
梁君彥宣佈押後梁頌恆、游蕙禎宣誓之後,梁、游「雙邪」昨日竟然在反對派議員的包庇縱容下強闖立法會,致使立法會無法開會。梁、游宣誓時的違法辱華,已依法自動喪失議員資格,卻「霸王硬上弓」,無賴本色暴露無遺。反對派「長毛」等人已宣誓效忠基本法,卻幫助「雙邪」實施違法行為,幫兇本色愈加明顯。「雙邪」激起全城怒海,至今已有逾百萬民眾簽名踢走「雙邪」,昨日亦有萬人在立法會外示威,譴責「雙邪」闖立會。法理昭昭,不容無賴闖會;民意滔滔,全城同驅「雙邪」。
梁君彥決定押後宣誓合法度、順民意
梁君彥今次決定押後梁頌恆、游蕙禎宣誓事宜,說明他已經認識到茲事體大,不可草率,並無不妥之處。
此舉體現了立法會對憲法和基本法的尊重。梁、游在宣讀誓言時,用「香港民族」替代「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並在宣誓就職儀式上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橫額,第一次宣誓未獲通過後,第二次宣誓仍不改前非,違反憲法和基本法,未完成宣誓,已依法自動喪失議員資格。梁君彥上周允許其「重誓」的裁決不當,今次決定押後宣誓事宜,這是對憲法和基本法的尊重,契合香港的法治精神。
此舉體現了立法會對香港現行體制的尊重。梁、游「雙邪」的情形是否符合「可以安排一次宣誓」的條件?立法會主席是否有權力裁決「重誓」?現在存在爭議,特區政府就重誓一事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已受理,將於11月3日聆訊。那麼,無論高等法院最終如何裁決,結果出爐之前,都應暫緩啟動「重誓」。這是立法機關對行政機關、司法機關應有的尊重。香港的制度設計體現了「三權制衡」,如果立法會無視行政機關的質疑、不顧司法機關的裁決,恰恰是十分危險的。梁君彥考慮到了這一點,「押後宣誓」是恰當的。
此舉體現了立法會對民意的尊重。「雙邪」違法辱華,欺騙選民,引起全城激憤,如此無國家概念、無法律意識、無政治良知、無基本教養、無廉恥之心的無賴,有什麼資格成為「尊貴議員」,領取豐厚薪水、在立法會大堂上指手畫腳?連日來,抗議不斷,罵聲不絕,民意洶湧。立法會主席傾聽民意、順應民意,對有爭議的問題暫且擱置,這個做法也是十分妥當的。
「雙邪」闖立會再違法規
梁、游「雙邪」昨日強行闖入立法會,違反了基本法和立法會議事條例,應該追究其法律責任。
梁、游已依法喪失議員資格,無資格進入立法會議事。《宣誓及聲明條例》表明:梁、游在宣誓時加入了與法定內容相抵觸的內容,構成「拒絕或忽略作出該項誓言」,適用「該人若未就任,則須被取消就任資格」的條款,必須依法取消議員資格。《條例》第21條款具有自動生效機制,無須立法會秘書、立法會主席或任何代其行事的議員作出裁決。據此來看,梁、游不是議員,強行登堂議事,屬違法行為。
就算梁、游還是「候任議員」,也無資格進入立法會議事。梁、游是否「可以重新宣誓」而就任議員?這是近來輿論爭論的焦點。此事留待高等法院裁決,暫且不作評論。那麼,退一步講,就算梁、游還有機會成為議員,他們沒有完成宣誓,現在的身份也僅僅是「候任議員」,而不是正式議員。依據立法會議事規則,完成宣誓成為正式議員後,才有資格進入立法會議事。「候任議員」進入立法會議事也屬違法違規行為。
立法會議員是幹什麼的?是每月領取公帑、為香港市民服務的。打個比喻,某人到勞務市場上挑選了一位保姆,準備僱用,還未簽勞務協議,先領到家裡看看。走到家門口,主人告訴這位「候任保姆」:「我家有些規矩,你須承諾遵守,才能當保姆」(這些規矩都合法)。此人立即表示拒不遵守,卻要強行入室「服務」。這豈不是強盜行為?如果把香港比作一個家,把議員比作保姆,那麼,梁、游現在已非保姆,也非路人,而是強行登堂入室的強盜了。對此,作為主人的700萬市民豈有容忍之理!
反對派包庇縱容罪責難逃
反對派議員簇擁�荓蝖B游昨日成功闖入立法會,致使保安人員無法接近。反對派議員這麼包庇縱容「雙邪」,完全置法律與民意於不顧,甘當「雙邪」的「保護傘」,罪責難逃。
癱瘓立法會,此為罪一。梁、游「雙邪」進入議事大廳後,立法會主席依據議事規則進行驅逐,但「雙邪」賴�茪ㄗ哄A致使立法會無法正常開會,不得不宣佈休會。回想一下,「港獨」分子早就放言要進入立法會、癱瘓立法會,「雙邪」昨日算是邁出了第一步,「長毛」等反對派議員,幫助其癱瘓立法會,罪責難逃!
助「雙邪」違法,此為罪二。梁、游「雙邪」強闖立法會屬於違法行為,反對派議員在就任的誓詞中說:「定當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遵守法律」,現在卻公然幫助「雙邪」實施違法行為,充當幫兇,為其抬轎,助威吶喊,罪責難逃!
護「雙邪」辱華,此為罪三。游蕙禎以「支那」 、「re-fuxking」公開辱罵同胞,事後拒不道歉,令全城共憤,抗議不斷,市民以「漢奸」「走狗」喻之,反對派議員對此熟視無睹,仍為其護短,喪失了做人的基本準則,助紂為虐,罪責難逃!
香港是中國的香港,決不容許「港獨」分子進入立法會;香港是法治社會,決不容許違憲違法者進入立法會;香港是文明社會,決不容許無賴流氓進入立法會。全城同驅「雙邪」,護我美好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