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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須依法辦事 不容違法霸佔設施

2016-11-09

立法會行管會昨日決定,不准梁頌恆、游蕙禎的13名助理進入立法會大樓,並對有關人等上周的暴力衝擊行徑予以強烈譴責。但梁游二人繼續縱容其助理留在辦公室內,賴死唔走,行為令人側目。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條的解釋,梁游二人已喪失立法會議員資格,不得行使議員職權和享受相應待遇,二人及其助理不能留在立法會的決定,合法合情合理。立法會必須依法辦事,嚴正處理,不容違法霸佔,將無權使用立法會設施者逐出立法會,讓立法會早日回復為港人服務的正常秩序。

全國人大常委會主動果斷釋法,釐清宣誓問題的爭議。根據人大釋法,梁游二人明顯喪失候任議員的資格。梁游二人上周三帶同助理硬闖立法會會議室,違反《權力及特權》條例,包括襲擊、干預、騷擾、抗拒或妨礙正執行職責的立法會人員,梁游二人及其助理更面臨被追究法律責任。梁游二人既然不是議員,其助理自然也不是議員助理,不能再使用立法會工作設施。

但梁游二人目無法紀,在得悉行管會的決定後,繼續包庇、縱容助理霸佔立法會的辦公室。13名助理的通行證已經即時失效,梁游二人就為他們開門出入、買外賣。立法會工作人員三度到訪游蕙禎辦公室,確認其助理是否在內時,她鬼鬼祟祟開門,推說助理不在。梁游更大放厥詞,稱「保安人員違法在先」,但當記者問其會否上訴,他們則稱「會用自己的方法上訴」。「自己方法」是何方法?在剛過去的周日晚,二人煽動示威者堵塞道路、衝擊中聯辦。他們所謂的「自己方法」,不外乎是違法、暴力。

本屆立法會開鑼至今,梁游二人屢屢暴力衝擊會議,導致三番四次流會,更有多名保安員受傷入院。立法會處於半癱瘓狀態,多項議案、政策難以審理,港人要付出沉重的代價。保證立法會撥亂反正,恢復正常秩序,乃當務之急。

事實上,行管會昨日亦決定,召開立法會內會及財委會期間,所有議員助理均不可到立法會一樓及二樓,提交文件須由秘書處職員轉交。此舉有助回復立法會正常議事秩序,應予支持。不僅如此,立法會更應增加保安人手,以強有力的手段維護議會秩序,必要時更應尋求警方的支援。

人大釋法一錘定音,明確梁游二人不能再次宣誓,不得行使相應的職權和享受相應的待遇。現在正是以行動不折不扣貫徹釋法精神的時候,立法會行管會首先應理直氣壯,依法辦事,明規範、立規矩,將為非作歹、鼓吹「港獨」的人清除出立法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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