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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派濫用權力 干預廉署獨立

2016-11-11

昨日,立法會否決引用權力及特權條例,調查廉政公署人事變動,再次挫敗反對派干預廉署獨立性、抹黑特首的圖謀。基本法保障廉署獨立運作,在毫無證據的情況下,調查廉署內部正常人事變動,是赤裸裸的干預廉署運作,對本港廉潔的制度和形象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害。反對派為謀取政治利益,將廉署視為政治操作的籌碼,必然被珍視法治廉潔核心價值的市民所不齒。

廉政專員白韞六就取消前執行處首長李寶蘭署任職位的決定,已經多次回應立法會及傳媒的查詢,並在不同場合作出說明。白韞六作為李寶蘭的上司,純粹是基於對她工作能力的判斷而作出終止署任的決定。白專員多次表示,決定絕對不涉及廉署的任何調查工作。有關做法完全遵照《公務人員(管理)命令》、政府規例及規則。

新一屆立法會甫開鑼,千頭萬緒,反對派對與市民利益攸關的經濟民生議題毫不關心,置之不理,首先就李寶蘭事件向廉署開刀。這種做法,毫無疑問會損害廉署的形象。調查過程中難免要公開廉署的調查文件和內部資訊,更嚴重損害保密守則和廉署威信。反對派口口聲聲守護香港核心價值,實際上卻濫用權力,損害本港的法治廉潔核心價值。

廉署是本港極為重要的機構,負責防貪、打貪。基本法第57條清楚規定,廉署獨立運作,以確保執行肅貪任務時,可以做到大公無私、不偏不倚。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亦在立法會清楚說明,廉政專員白韞六在終止委任李寶蘭署理職位之前,按慣例向行政長官匯報,行政長官僅知悉有關安排,並沒有提出任何意見。對於廉署內部人事變動的任何無端猜測,都是對廉署運作的嚴重干預。

反對派議員在廉署人事變動事件上捕風捉影、窮追猛打,反映他們一切以政治操作掛帥,實行雙重標準。有候任立法會議員在宣誓過程中辱國播「獨」,違反基本法,特區政府依法提出司法覆核,反對派就叫囂是「行政干預立法」;全國人大常委會履行憲制權力釋法,遏止「港獨」,撥亂反正,反對派就妄言「人大有權用盡」。但是,在廉署人事變動事件上,反對派濫用權力及特權法,咬住不放,聲稱「廉署獨立運作,不代表立法會不聞不問。」是誰「有權用盡」、「干預廉署獨立」,不是再明顯不過嗎?

在此籲請各位市民,擦亮雙眼,看清反對派藉口廉署人事變動打擊特首威信的圖謀,不要因為無端抹黑而影響對廉署的信任和支持。在此亦奉勸反對派議員,放棄泛政治化操作,不要蓄意製造政爭,撕裂社會,多提拚經濟、惠民生的議案,多做對市民有益的事,才不負市民所託。(相關新聞刊A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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