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通識博客 > 正文

整形年輕化 立法有得阻?

2016-11-25
■整形廣告充斥大街小巷,逐漸影響年輕人觀念。 設計圖片■整形廣告充斥大街小巷,逐漸影響年輕人觀念。 設計圖片

-公共衛生+今日香港-

近年香港接二連三發生醫學美容事故,但似乎無減港人對整形手術的熱忱,甚至有年輕化趨勢。比起安全性,年輕人似乎更在乎外表漂亮,對於非必要的醫學美容手術,戒心不大,相關知識也未必足夠。雖然食物及衛生局已因早前事故成立督導委員會檢討監管私營醫療機構,並研究界定高風險醫療程序及醫療美容,再考慮立法,但一直被批評步伐太慢。醫學美容有年輕化趨勢,有市民呼籲香港政府禁止未滿18歲人士進行非必要的醫學美容手術。 ■陳凱茵 聖公會聖本德中學通識科教師

新聞背景:麥美娟批立法「歎慢板」

2012年10月發生的DR醫學美容「毒血針」事故導致一死三傷,其中一人需截肢。特區政府事後成立「私營醫療機構規管檢討督導委員會」,前年建議35項涉及入侵性、皮膚穿刺的美容程序,必須由醫生進行,但至今未立法規管。負責協助死者家屬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批評,現時政府在立法規管醫學美容上「歎慢板」,又建議同時規管高風險醫療程序的處所、設施及醫生資格。

委員會前年年底出報告,建議為合共35項涉及入侵性、皮膚穿刺的美容程序納入「醫療程序」,例如抽脂、注射美白針必須由醫生進行。直至上年12月,政府終就加強規管私營醫療機構諮詢公眾3個月,文件沒有提及如何規管醫學美容,但提到只要有關程序屬於高風險,例如涉及麻醉或病人體質差都納入規管範圍,進行的人員要有足夠訓練,醫療機構亦要有急救設備。

公佈報告諮詢間抽脂再「出事」

事實上,由公佈報告至展開公眾諮詢期間,去年6月及10月再有兩宗個案因抽脂療程「出事」,一死一危殆。負責協助死者家屬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麥美娟批評,現時特區政府在立法規管醫學美容上的進度太慢,單單只是區分及規管醫療與美容的程序亦不足夠,「因為DR事件和兩宗抽脂事件都是由醫生執行。」她認為,特區政府同時應盡快規管在日間醫療中心進行高風險醫療程序的處所、設施及設備,尤其是急救設備,並訂定進行高風險醫療程序的醫生資格。

負責人逍遙法外 苦主維權無門

現時聲稱醫學美容的行為未受法例監管,以致有相關機構負責人在事故發生後逍遙法外,麥美娟認為,應立法規定相關醫療機構必須由至少一名負責人註冊,以作為問責代表。同時,當局應就日間醫療中心設立申訴機制,以處理市民對上述醫療機構的投訴。

原因面面睇

多因「施壓」促「動刀」

要分析年輕人進行醫學美容的原因,離不開通識科常用的一個思考框架,從個人、朋輩、社會、傳媒等角度出發,歸納出一些可能的原因。

個人 不滿個人形象

一些青少年認為自己的外貌不夠出眾,造成自我形象低落,自尊感低,形成自卑感,希望透過醫學美容,改變自己容貌的「缺點」,從而增加自信。

朋輩 期待朋輩認同

青少年在成長期間特別受朋輩影響,渴求同伴的認同,部分人甚至希望透過改善外貌來提升他們的人際關係,也有因從眾心理而跟隨朋友一起去進行整形外科手術。

社會:接受程度提高

近年韓國潮流風靡本地青少年,而韓國素有整容文化,香港受其感染,社會對整容的接受程度已大大提高了。

本來在中國傳統觀念下,對整容一向極為抗拒,但社會普遍以貌取人,加上深受西方開放思想教育影響以及韓國整容文化的流行,不少青少年都不再抗拒整容,部分甚至選擇透過醫學美容來增加競爭力,企圖以外貌來改善工作前途。

傳媒 模仿名人偶像

青少年心理發展並未成熟,容易受人影響,特別以名人偶像為模仿對象,而醫學美容廣告常以名人作宣傳,青少年可能因此而忽視其潛在危險性,在未充分考慮安全性下進行非必要的入侵性外科手術。

此外,大量廣告塑造單一化的價值觀,例如「瘦即是美」、「西化外表就是美麗」,這個「社教化」過程令青少年潛移默化的受其影響,所灌輸的價值觀成為驅使他們進行醫學美容的原因之一。

多角度觀點:強制禁止涉剝奪人權

【支持】

1. 青少年心智上未夠成熟,未有足夠理性分析評估進行整容手術的風險,亦難以承擔其手術後果。尤其他們可能只是因一時好奇,所以,整容後果可能令他們遺憾終身。

2. 某些整容方法屬入侵性外科手術,例如隆胸、隆鼻、抽脂、削骨瘦面,對發育中的青少年可能構成潛在的危險。

3. 即使家長同意,也應禁止未成年青年進行非必要美容手術,因為家長本身也可能不具相關知識,甚至可能只因過分溺愛子女而縱容他們整容。

【反對】

1. 進行醫學美容是人權的一種。雖然未成年者可能因心智未夠成熟而未能作理性判斷,但強制禁止會變成剝奪他們「改善容貌」的權利。

2. 家長比政府更有責任照顧子女,政府需要做的是透加強監管醫學美容行為,提高其可靠及安全性,故政府處理的是法律責任問題;而家長則應肩負與子女討論整容的必要性,屬道德責任的問題。

3. 有外國將醫療旅遊作為推廣項目之一,旅行整容可能成為強制禁止後青少年接受整容手術的方法之一,惟其潛藏風險可能更大。

小知識

意大利政府於2013年推出法規,禁止未成年人隆胸整形,如整形外科醫生擅自給未成年人隆胸,將被罰款兩萬歐元,並停工三個月。

《廣州市未成年人保護規定(草案)》於2013年對外發佈,當中第23條明文規定,除註冊醫生因醫學上的理由外,禁止任何機構為未成年人進行整形手術。

按照韓國醫療法,如果未成年人要接受手術必須要有法定保護人,即家長的同意書,這個法律同樣適用於整容手術。未成年的青少年如果想整容,必須要有家長陪伴,沒有家長的同意書就不能接受手術。

台灣衛生福利部門2014年發出公告,要求醫師不得替未滿18歲者,做眼部整形、隆鼻、植髮、抽脂、削骨、臉部削骨、顱顏重整、拉皮及隆胸等九項美容醫學手術。

想一想

1. 根據上文,指出整形手術在香港呈什麼趨勢?

2. 整形手術呈現年輕化的原因主要有哪些?

3. 你認為政府立法禁止青少年整形的利大於弊嗎?請闡釋你的理據。

答題指引

1. 此題是理解資料題。同學根據上文可指出,整形手術在香港呈現年輕化趨勢。

2. 此題是現象分析題。同學亦可以根據上文找到答案,分析原因,離不開通識科常用的思考框架,分別從個人、朋輩、社會、傳媒等角度歸納。個人:一些青少年不滿自己的外貌;朋輩:期待得到認可提升人際關係;社會:受韓流影響社會對整容的接受程度有所提高;傳媒:在心理發展未成熟的情況下,青少年通過當下發達的傳媒受名人偶像及媒體宣揚的例如「瘦即是美」等價值觀的影響。

3. 此題是立場題。同學應首先鮮明表達自己的立場,例如:我認為政府立法禁止青少年整形利大於弊或者我認為政府立法禁止青少年整形弊大於利,然後再闡述自己的理由。若同學認為「利大於弊」,可指出立法可以最大限度保護青少年,以免他們成年後無法承受整容後果;若同學認為「弊大於利」,可指出青少年想要整容的想法受方方面面因素影響,立法或許不能杜絕他們想法的同時,還會促使他們到海外整容,那麼他們面臨的風險將會更大。

延伸閱讀

1. 《中學生整容增 醫生:想用新樣升大》,香港《文匯報》,2016年8月12日,http://paper.wenweipo.com/2016/08/12/HK1608120051.htm

2. 《查抽脂死亡拖兩年 麥美娟促立法規管》,香港《文匯報》,2016年6月29日,http://paper.wenweipo.com/2016/06/29/HK1606290044.htm

3. 《美容業促速區分美容醫療儀器》,香港《文匯報》,2016年6月21日,http://paper.wenweipo.com/2016/06/21/HK1606210023.htm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