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日前公佈最新一份衡工量值報告,指房委會的公屋全方位維修計劃,近9成維修工程欠理想。昨日運房局局長張炳良表示,政策局認真看待審計報告,會了解在維修、監管,以及部門與承辦商的接觸上,是否有改善地方。公屋保養維修,關係到千家萬戶公屋居民的福祉,以及公帑是否用得其所。有關維修計劃從2006年開始推出,落得如此差劣的執行效果,實在說不過去。當局必須高度重視審計報告揭露的問題,切實檢討監管機制的不足,迅速加強對外判商的監管,為公屋住戶提供更優質的維修服務,決不能以研究「是否有改善之處」敷衍了事,錯而不改。
審計報告指房屋委員會10年來耗資逾16億元的公屋「全方位維修計劃」,近9成單位工程欠理想,每個單位平均有3項工程要「執手尾」,重新進行更換或糾正工程。至於日常家居維修服務,亦有逾6成工程被評為丙級甚至丁級,當中更有25宗存在安全隱患,例如無安裝或妥善接駁地線等。
香港有超過200萬人居住在公共房屋,目前有 177 個公共屋h、過千座公屋大廈、逾75 萬個租住單位。為住戶締造舒適安全的生活環境,是房屋署的職責。隨茪j量公屋大廈老化,近半數的樓齡已超過20年,以現時一般混凝土建築物的設計壽命為50年計算,不少公屋大廈將跨過其生命周期的一半。能否成功推行可持續發展的公屋維修保養計劃,是保障這數百座公屋大廈安全舒適的關鍵。公屋樓宇維修問題,不論是出現在單位內部還是公共地方的,都是普通住戶所難以解決的,維修工程不合格,市民所受困擾和安全威脅顯而易見。
房屋署自2000年將大部分維修工作外判後,維修管理問題一籮籮,惹來不少批評。傳媒多次揭發,有公屋居民投訴室內喉管滲漏及天花板剝落等問題,向管理公司求助卻愛理不理,暴露房署監管不力。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主席麥美娟認為,需對外判商加強監管,招標時應考慮外判商質素。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公屋聯會總幹事招國偉亦表示,公屋維修工程外判商多,要加強規管,增加罰則。儘管房署有對外判公司表現評分的機制,但更重要的是,房署監管應恆常進行,隨時發現問題並迅速解決,這樣的監管才能到位。
民生無小事,審計報告已經指出公屋維修問題的嚴重性,運房局、房署必須高度重視,切實做好檢討、補救措施,不能「意見接受、問題照舊」,以一句「研究改善」敷衍了事。當局必須派員深入住戶家中,了解第一手資料,找出問題根源,堵塞卸責拖拉的漏洞,防範類似事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