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中新社、澎湃新聞報道,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一審公開宣判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原董事、首席執行官(CEO)、執委會主席李友等人內幕交易案,認定被告人李友犯內幕交易罪,妨害公務罪和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並處罰金7.502億元(人民幣,下同);違法所得予以沒收,上繳國庫。來自官方判決以及媒體公開報道的信息均顯示,李友與已經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令計劃家庭有利益瓜葛。
法院認為,被告人李友作為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在對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進行股票交易,構成內幕交易罪;指使他人隱匿應當保存的財務資料,構成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賬務會計報告罪;為抗拒抓捕,指使他人拖延時間,阻礙公安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構成妨害公務罪。
有立功表現獲減刑
法院認為,因被告人李友有自首及重大立功表現,認罪悔罪,且其隱匿財務資料及妨害公務的犯罪情節輕微,依法對其減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此外,法院還對該案其他被告人分別以內幕交易罪,妨害公務罪和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賬務會計報告罪,依法判處有期徒刑、罰金或免於刑事處罰。
據悉,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於11月15日依法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公開開庭審理。李友等被告人均認罪悔罪,且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與谷麗萍關係密切
據了解,2015年1月4日,方正集團公司高管魏新、余麗、李友應相關部門要求,協助進行令計劃案的相關調查。多家媒體曝稱,李友與令計劃的妻子谷麗萍關係密切。據報道,已被判刑的令計劃及其妻谷麗萍、其子令谷,都曾與方正集團前高管李友、魏新等人有瓜葛。令計劃案的判決書中稱,「令曾為魏新所在單位謀取利益,對其子令谷向魏新等人索取財物事後知情未予退還,收受、索取魏新等人給予的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643萬餘元。」這表明,令谷曾向魏新索賄;令計劃則為魏新所在單位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