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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走」富戶加快流轉 公平合理運轉公屋

2016-12-10

房委會昨日通過收緊現行公屋富戶政策,由「雙軌制」變為「單軌制」,只要入息超過入息限額5倍或者資產超過入息上限100倍,又或者擁有住宅物業,就要被「叮走」。收緊富戶政策有利合理運用公屋資源,符合公平原則,值得支持。修訂的政策亦兼顧了富戶在私人市場置業或租賃的負擔能力,是均衡、穩妥的做法,可緩解實施政策可能產生的矛盾。

香港房屋資源緊絀,公屋是社會珍貴資源,其初衷是照顧低收入家庭的住屋需求。可是,一些家庭入住公屋之後,日漸富有,早已有能力脫離公屋,在私人市場置業或租房。只是現時對公屋富戶的規限不嚴,導致不少富戶霸佔公屋資源,例如立法會議員梁國雄縱享有10萬月薪,卻長年賴在公屋不走,就是一個怪現象。

目前公屋輪候冊累積近29萬宗申請,輪候公屋的時間延長至4.5年,遠超3年上樓的目標。面對僧多粥少的矛盾,當局有必要更合理運用公屋資源。現時全港約有2.6萬個公屋富戶,但2011至2016年間,房委會平均每年僅能收回約230個公屋富戶單位,公屋流轉速度遲緩,讓真正有需要的人承受長期輪候之苦。

因此,公屋資源的使用,必須符合公平公正原則。根據新公屋富戶政策,「叮走」富戶標準,由原來入息及資產均超標,改為只要其中一項超標, 或擁有住宅物業,就要被「叮走」。新公屋富戶的定義,是四人戶每月入息超過13.3萬元,或總資產超過267萬元,根據統計處資料,這樣的入息水平已屬全港最高收入的10%以內。現時香港或九龍租住400呎左右的私人樓宇,月租分別約1.5萬至1.2萬港元,只佔公屋富戶每月收入的10%;即使購置物業,以267萬元作首期,在市場上亦有大量的居屋或私樓可供選擇。因此,讓新定義下的公屋富戶遷離,符合維護善用公共資源的原則。

有反對意見認為,新政策諮詢不足,應「多聽社會聲音」云云。必須指出,早於2013年,長遠房屋政策督導委員會已進行相關諮詢,2014年房委會曾拋出6項建議供社會討論,新公屋富戶政策醞釀多時,不能以無止境的諮詢、拖延來維護既得利益者,否則就是對其他弱勢社群不公平。況且新政策充分考慮了富戶轉投私人市場的承擔能力,有困難的富戶還可申請12個月的公屋居住暫准證,可見當局已盡力減低政策對富戶的影響。

還有反對意見認為,收緊富戶政策成效對解決公屋供應不足只是杯水車薪,不做也罷,這更屬歪理。古語云「莫以善小而不為」,讓月入十多萬的富戶霸佔公屋,而數十萬個輪候公屋的家庭卻被迫租住�茤苤A這有違公平公正,一宗都嫌多,實施新公屋富戶政策就是要撥亂反正,傳遞不容霸佔公屋、侵吞公共資源的信息。

(相關新聞刊A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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