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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戴妖歪理亂法誤導市民

2016-12-20

「佔中三丑」之一的戴耀廷(戴妖),除了近日提出的提名票換取撤控4名立法會議員的「魔鬼交易」外,向來在法治方面都歪理連連,包括在2014年時,反覆宣傳「公民抗命」,聲稱要對抗「不義之法」去發起違法「佔中」,施加壓力以推倒政改方案,剝奪市民本來可於明年「一人一票」選特首的權利。有關「理論」當時已廣為法律界人士批評,認為他以「公民抗命」四字去包裝破壞法治的行為,實屬自欺欺人、誤導年輕一代。

戴耀廷當年為宣傳違法的「佔領」行動,聲言行動是所謂的「和平佔中」,但又自相矛盾地說要在中環堵路、擾亂社會秩序、「令香港成為一個難以管治的地方」等。

當時戴耀廷又以馬丁路德金的「公民抗命」來為自己「貼金」,但早被社會各界指出,其「佔中」論調與馬丁路德金的「公民抗命」是風馬牛不相及。

入校播毒教學生犯法

他們指出,馬丁路德金所抗的,是種族隔離的做法,但戴耀廷主張所對抗的,並非「不義之法」,而是擾亂公眾秩序罪、簡易程序治罪之類刑事法例,直斥他反對善法的行為令人匪夷所思。

當時戴耀廷更到中學宣傳其違法「佔中」的理念,向年輕人歪理講到︰「好多人質疑(『公民抗命』)是否要人蓄意犯法。係犯法,但同打劫金行犯法係好唔同,打劫金行犯法係自利,但『公民抗命』則是為『公義』,而且一些犯法行為可能涉及暴力,但『公民抗命』一定係『非暴力』。」

最終當時最響應違法「佔領」者多以年輕人為主,對法治精神的破壞至今仍有後遺症,如今年初的旺角暴亂,同樣有戴耀廷口中所謂「公民抗命」的影子。 ■記者 甘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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