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昨日批評,教育局、屋宇署等部門工作存在缺失,沒能盡好審批監管責任。的確,某些政府部門存在得過且過的問題,長期「不作為」,尸位素餐,沒能為市民提供優質服務,對特區政府有效管治和政府形象帶來難以彌補的損害。必須指出的是,某些部門為政不勤的「老毛病」,年年遭審計署、申訴專員公署狠批,但一直未能得到根本改善。政府必須加強問責,追究涉事官員的責任,根除懶政怠工的風氣,提升管治水平。
本次申訴專員公署揭發的問題,一是工作馬虎「是但」、監管不力。教育局過去批准36間幼稚園收取超額報名費,金額由50元至3700元不等,其中16間未經批准就收取超額報名費,但是教育局只是發出11次勸喻和1次警告,多年來都沒有改變這些幼稚園亂收報名費的問題。二是工作拖延、不作為,屋宇署就被指發出清拆命令後,遲遲不「釘契」,導致物業易手後,新業主無辜要負上清拆僭建物責任的荒唐事。公署批評屋宇署身為建築物條例的執法者,竟然對其專責條例理解錯誤,屬嚴重的雙重不當。
從歷年審計署和申訴專員公署的報告可以看到,有一些部門連年「上榜」,被揭發的問題亦大同小異。其中有關地政總署處理非法佔用官地、執行土地契約、短期租約延誤失當的問題,申訴專員公署在1998、2012和2013年都有報告。2012年申訴專員公署曾批評地政總署,無如實檢查土地使用情況。類似的問題屢見不鮮,傳媒的報道俯拾皆是,想必有關部門亦不覺陌生,但為何多年未見改善呢?這恐怕並非一句「人手不足」、「資源問題」可以搪塞過去,背後有缺乏問責制度的問題,更與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官僚作風有關。如果這些怠政誤民的問題不能得到根本解決,難免流弊滋長,拖低施政效率,影響政府形象。
香港近年社會發展停滯不前,競爭力每況愈下,除了社會泛政治化外,少數政府部門為政不勤、施政不力,亦是不可否認的原因。審計署、申訴專員公署年年審計、年年建議,有關部門依然故我,毫無改進,怎不令人氣結、令市民失望?香港的公務員隊伍因為廉潔高效,被譽為世界一流,少數害群之馬的怠忽職守,會毀了香港公務員的聲譽,如何向全港市民交代?
特首、政務司司長等政府高層一再強調,本屆政府施政以民為本,迎難而上,並且以實際行動,盡心盡力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特首和管治團隊制定的政策,需要各部門認真落實,否則難以成為惠民的成果。各部門管理層應根據申訴專員公署、審計署的批評,因應本部門的表現作出深入檢討,有則改之,無則加勉,徹底改進工作的不足,全面提升政府各部門的施政效能,讓政府良好的施政策略落到實處,方能造福市民,促進社會進步和諧。(相關新聞刊A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