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浙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構建新型政商關係的意見》,明確提出政商間接觸交往不得觸碰的八條紅線。福建、內蒙古、廣東、江蘇等地也先後出台了構建新型政商關係的具體實施意見。
一直以來,民營企業在處理和政府官員之間的關係,被詬病為是營商環境中支出較大的隱性成本。尤其是十八大之後,大批位高權重的「大老虎」紛紛落馬,隱藏在其權利庇佑之下的商人們也逐個浮出水面,政商之間不正當的權力尋租關係更是長時間成為業界熱門話題。
新型政商關係 「親」「清」為關鍵詞
今年3月,國家主席習近平在全國政協民建、工商聯界委員聯組會上,首次將新型政商關係概括為「親」「清」兩字,為構建新型政商關係指明了方向。
新加坡國立大學東亞研究所所長、華南理工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學術委員會主席鄭永年教授,在談到曹德旺事件時,亦提到中國需要制度化的政商關係。他表示,中國的一些企業家很無奈,只能一方面對建立這種關係「樂此不疲」,另一方面則厭惡這種關係。
他表示,中國的政商關係基本上是企業家和政府官員個人之間的關係,這種關係不能制度化。一旦政府官員流動,這種關係也就會中斷;再者,一旦企業家二代接班,這種個性化了的關係也往往難以為繼,甚至會變得惡化。企業的長遠發展需要非人格化的企業與政府之間的關係,而非企業和政府官員個人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