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斂財逾億元 蘇榮當庭認罪

2016-12-30
■蘇榮對共計折合人民幣8,000餘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圖為庭審現場。 網上圖片■蘇榮對共計折合人民幣8,000餘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圖為庭審現場。 網上圖片

十八大後首個落馬副國級官員 被列家族式腐敗典型

香港文匯報訊 (綜合記者胡臥龍及新華社、央視網報道)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昨日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十二屆全國委員會原副主席蘇榮受賄、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蘇榮是中共十八大後首個因貪腐落馬的副國級官員,在中央紀委宣傳部、中央電視台聯合製作的8集大型電視專題片《永遠在路上》中,他曾稱自己是全家腐敗窩案的「掌門人」,被中紀委列為家族式腐敗的典型。

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2年至2014年,被告人蘇榮利用其擔任中共青海省委書記、中共甘肅省委書記、中共中央黨校副校長、中共江西省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億餘元;2009年,在南昌鋼鐵有限責任公司改制過程中,蘇榮作為中共江西省委書記,違反相關規定,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產遭受重大損失,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蘇榮對共計折合人民幣8,000餘萬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蘇榮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蘇榮表示對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無意見,並在最後陳述時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妻主動索要名貴瓷器

根據《永遠在路上》的內容,蘇榮的妻子于麗芳在當地被稱為「于姐」,很多人反映她在當地擅權干政,造成了很惡劣的影響。江西景德鎮是有名的瓷都,于麗芳非常喜歡瓷器,為了託她辦事,不少人投其所好,買來各種名貴瓷器上門送禮,于麗芳來者不拒,甚至主動索要。

在擔任全國政協副主席之前,蘇榮歷任吉林省委副書記、青海省委書記、甘肅省委書記、江西省委書記。中央紀委在調查中發現,蘇榮也並非從一開始就是如此。他在青海和甘肅擔任省委書記期間,雖然也出現了一些問題,但都是小問題。然而到了江西,他卻開始無所顧忌,大肆貪腐。蘇榮的這種心態變化,在他的兒子蘇鐵志那裡也得到了驗證。

蘇榮把一些官員介紹給兒子認識,蘇鐵志於是通過這些官員幫朋友拿項目,從中收取巨額好處費。當年蘇榮用手中的權力,為全家老小換來了各種各樣的「好處」,而現在,每個人都要承擔相應的後果。

蘇榮用四句話反思自己的犯罪過程,叫作收受別人的陶瓷瓷瓶,被碰得頭破血流;收受別人的陶瓷瓷碗,被砸得遍體鱗傷;收受別人的書畫字畫,將政治生命化為灰燼;收受別人的錢財和貴重物品,使自己跌入了經濟犯罪的萬丈深淵。

談央視家風節目感羞愧

就在蘇榮落馬前夕的那個春節,中央電視台播放了一檔特別節目《家風是什麼》。蘇榮回憶起當時看到這個節目,直覺反應竟然是不敢看。「我說我的家風是什麼,我都不敢看這個節目。我家『于姐』成了江西權錢交易的代名詞,家教上我是一個不稱職的父親、不稱職的丈夫,我本人出問題,老婆變得貪婪無度,收斂錢財不擇手段,兒子利用我的職權影響受賄數額巨大,顯然是你蘇榮本身的問題,把家庭帶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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