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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加強執法 消除迷你倉消防隱患

2016-12-30

2016年即將過去,各大媒體總結過去一年本港十大新聞的時候,今年6月九龍灣發生的迷你倉四級大火都當然上榜。這次大火造成消防員2死10傷,給港人留下難以磨滅的傷痛記憶。大火發生之後,屋宇署、地政總署、勞工處及消防處,在6月展開全港迷你倉巡查,時隔半年,昨日舉行跨部門簡報會,匯報各部門的巡查及跟進工作。可惜的是,在這個簡報會上,各個部門只是集中匯報自己做了多少多少工作,但對於何時取締不整改消防漏洞的違規迷你倉,竟然沒有時間表或「死線」,亦沒有提出明確的措施和手段來杜絕消防隱患。社會需要的、市民期待的,並不是一次大規模巡查的門面功夫,亦不是發出多少張警告信,而是痛定思痛地加強、加快執法,透過政策措施和立法手段,來徹底消除舊式工廈和迷你倉的消防安全隱患。

這次慘烈的火災發生後,政府的反應可謂迅速,特首召集九個政府部門高層官員開緊急會議,其後成立跨部門專案組,調查火災成因,研究優化行動及改善工廈迷你倉的營運模式。根據這次跨部門巡查的結果,全港發現最少有885間迷你倉,已經巡查當中的756間,其違規情況嚴重,消防處已經向257間迷你倉的負責人發出了共1,267張「消除火警危險通知書」,但迄今僅50張獲遵照辦理。當局亦表示難以訂出時間表或「死線」,取締違規迷你倉。有記者近日再巡視工廈迷你倉,發現通道狹窄、缺灑水系統等問題仍然沒有改善。

當局要加強工廈迷你倉的消防要求,例如要求安裝自動灑水系統和走火通道要有2.4米闊,肯定會增加業界的營運成本,遭到業界強烈反對實屬必然。但我們必須明確,消防安全人命關天,必須以公眾安全作為唯一考慮,只要改善措施確有必要,商業利益絕對不可以凌駕在公眾安全之上,這應該是絕大部分香港人的共識。

今天的工廈迷你倉問題之所以積重難返,正正是過去有關部門存在姑息及執法不嚴的必然結果,直至發生人命慘劇才痛定思痛,其教訓非常深刻。迷你倉業界的反對意見,一方面是商業利益誘惑;另一方面是他們看準過去有關部門執法不嚴,自然存在僥倖心理,以為反對聲音夠大當局就會妥協讓步。政府要改變這種歪風,必須把整改措施落到實處,採取具有足夠阻嚇力的執法行動來杜絕一切違規行為。

長遠而言,本港舊式工廈消防危機四伏,而消防條例更是千瘡百孔,強化法例已是刻不容緩。事實上,《消防(修訂)條例草案》原本已經提交予上屆立法會,但由於一些政客出於一己之私,置市民安全於不顧,以至草案在最後一刻被「拉布」拖垮。由此亦可見政爭之禍,已經禍及港人自身。亡羊補牢本未為晚也,怕就怕連補牢都一拖再拖,這種結果又如何對得住殉職消防員在天的英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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