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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審中心貪官 一家三口獲刑

2017-01-04
■尹紅章。網上圖片■尹紅章。網上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據《法制晚報》報道,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藥品審評中心原副主任尹紅章,利用職權為浙江、上海、遼寧等多家疫苗企業在藥品申報、審批等事宜上提供幫助,單獨或與妻子郭某、兒子尹某晨非法收受或者索取財物356萬餘元(人民幣,下同)。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尹紅章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50萬元。據悉,其妻郭某因幫收150餘萬元,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其子幫收107萬餘元,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

收錢幫藥企「插隊」審批

雲南一家藥企公司經理劉某在證言中稱,他2003年和尹紅章相識。2008年以後,他與尹紅章往來較多,也曾給尹紅章送過錢。從2007年開始到2014年,每年春節,他都會請尹紅章及家人在北京吃飯或者喝茶,每次都會送給尹紅章一些現金。

劉某說,之所以給尹紅章送錢,是為了能夠拉近與尹紅章之間的關係,方便藥品審批。

尹紅章供述稱,2012年或2013年左右,該公司向國家食藥監總局提交了一種疫苗的申報,當時使用的標準低,所以他反對通過審批。按照正常程序,應該讓該公司退審後重新排隊申報。但為了推動該公司發展,他要求該公司以補充提交的方式,先補交材料,再臨床試驗,使得該公司在審批程序上至少節約了三到五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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