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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管醫療儀器 工聯倡緩衝期

2017-01-14
■工聯會及美容業界認同,政府應對醫療儀器作適當規管。■工聯會及美容業界認同,政府應對醫療儀器作適當規管。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文森)港府下周一將向立法會提交規管醫療儀器的建議方案。工聯會權益委員會、香港美容健體專業人員總會、髮型化妝整體形象設計師總會昨日舉行記者會,一致認同港府對醫療儀器作適當規管,但認為對美容從業員專業課程認可及過渡安排並不足夠,建議港府設立緩衝期及補償機制,並引入認證制度於醫療儀器入口時應用。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主任唐賡堯表示,曾與美容業界工會查閱相關建議文件,認同當局就美容用途醫療儀器的使用管制進行分類及作出適度監管,惟有關從業員的過渡安排及專業課程認可的建議則不多,認為當局如處理不當,會引起從業員因害怕失去工作而出現恐慌性的憂慮。

他更擔心,有些立心不良的企業,會趁機開設未經政府認可的美容課程斂財。

美容健體專業人員總會主席許慧鳳指出,不少從業員於中小企工作或以個體戶的方式營運,部分仍在使用建議納入規管的儀器,而該些儀器價值不菲,如果政府一刀切劃線立法規管,必定會對營運者構成很大經濟損失,因此建議當局考慮設立緩衝期及補償機制,給予美容從業人員有適應期與一些補償。

冀統一發牌 免「混水摸魚」

許慧鳳又批評食物及衛生局與教育局的培訓政策不協調,大部分美容師都有修讀資歷認證課程,但在新規管下未必獲認證,「坊間大部分美容從業人員過往已花了無數時間與金錢考核了光學牌照。」

她建議港府設立包括勞、資、官等三方持份者的行業委員會制訂長遠行業發展策略。她表示,希望能統一發牌及監察認證機制,免得有害群之馬在培訓上「混水摸魚」並借機造成培訓壟斷斂財的情況,令行業及從業人員利益受損。

從事入口醫療儀器的美容健體專業人員總會顧問潘仕海建議,政府於醫療儀器入口時引入認證制度,讓美容從業員知道哪些產品可以使用、哪些儀器只能被醫護人員應用。

他坦言,不贊成強制要醫護人員在場監督使用,因現時醫護人手不足,相關費用高昂,建議引入認證制度讓美容師考牌執業。

食物及衛生局將於下周一向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提交規管醫療儀器的建議方案,包括提倡將非用家的醫療儀器規管分為4級,如常用於脫毛的激光儀器歸類為「類別II」,規定必需由註冊醫護人員或受到註冊醫護人員在場監督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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