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政府被指在1960及1970年代設置「軍營鎮」,誘使婦女為駐韓美軍提供性服務。首爾中央地區法院日前首度裁定,當局非法禁錮軍妓及強迫她們接受性病治療,嚴重侵犯人權罪成,必須就57名原告所受的身體及精神創傷,每人賠償4,240美元(約3.28萬港元)。分析認為,雖然法院並未要求政府認責及道歉,但判決對受害人是一大勝利。
朝鮮戰爭後,韓國政府為賺取外匯收入,以及鼓勵美軍繼續協防韓國,要求當地貧困女子在「軍營鎮」內的酒吧及妓院工作,為美軍提供性服務,甚至為她們提供基礎英語及禮儀課程。當局曾讚揚這批受害人是「愛國者」,但國會文件顯示,她們被當局視作「慰安婦」。
57女遭販賣 逃走被毒打
當局一直拒絕承認參與「軍營鎮」運作,也拒絕就侵犯人權承擔責任。超過120名受害人2014年入稟法院,要求政府賠償,以及就當年囚禁及強迫她們接受性病治療致歉。法院上周五裁定,57名婦女當年遭販賣至「軍營鎮」,實質是當美軍「慰安婦」,批評有關做法嚴重違反人權。
62歲受害人朴永慈(譯音)在聽取判決後表示,當局聲稱她們自願進入「軍營鎮」,實情是被招聘部門誘騙至當地。她續指,當年每日被迫接待5名美軍,不得休假,她曾試圖逃脫,但被逮捕及毒打,「沒有人為我們發聲,我們遭國家遺棄。」朴永慈又批評,韓國政府一直要求日本就強徵慰安婦道歉,批評當局虛偽及雙重標準。 ■《紐約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