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中國經濟 > 正文

外匯局:企業參與境外IPO後須結匯

2017-02-04
■外管局官員稱,允許境內基石投資者經批准在一定額度內購匯參與境內企業香港IPO。 資料圖片■外管局官員稱,允許境內基石投資者經批准在一定額度內購匯參與境內企業香港IPO。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國家外匯管理局官員稱,允許境內基石投資者經批准在一定額度內購匯參與境內企業香港IPO,同時要求境外上市募集資金結束後,上市公司及時調回資金,並承諾一定比例的資金結匯,且境內基石投資者則承諾減持境外上市公司股份後及時調回資金並結匯。

郭松接受國家外匯管理局下屬《中國外匯》雜誌訪問時表示,外匯局2016年研究提出了專門針對境內基石投資者參與境內企業境外IPO相關用匯安排,以支持境內企業充分利用境外資本市場開展股權融資活動。

強化監管投機套利及違法交易

郭松認為,從設計上看,此安排不僅有利於境內公司順利完成境外上市,也方便了境內機構投資(基石投資者)參與境外證券投資,還有助於增加外匯的有效供給,起到「一箭三雕」的效果。

對於2017年外匯管理改革,郭松表示,將加快推進一系列改革舉措,包括研究支持跨境資產轉讓、放寬內保外貸項下資金回流的限制、研究完善國內外匯貸款管理、規範境外機構境內發債的外匯管理等;同時將針對少數投機套利和違法違規交易強化監管,重點是督促銀行加強真實性、合規性審核,強化與其他監管部門的聯動,維護正常外匯市場秩序,防範跨境資本流動風險。

在對外投資方面,他指出,部分境內個人和機構對外直接投資過程中存在非理性和盲目性的問題,甚至借助對外直接投資開展證券投資、非法轉移資產等行為,其真實性和合規性存疑。因此,2017年外匯局將強化境外投資的真實性、合規性審核,嚴格涉及資金來源和去向的材料審核要求,在保障符合國家政策且有能力、有條件的企業開展真實合規的對外投資的同時,有效控制對外投資過快增長中存在的各種風險隱患。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