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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學會對財政預算案建議重點

2017-02-07

促進目標產業發展

■對研究和開發費用作稅務扣減,境內及境外科研費用給予300%及200%的扣除。

■對納稅人於境內設計、但於境外使用之模具作稅務扣減。

■購買無形資產權利如專營權,提供折舊免稅額。

■就專利權及其他相關知識產權提供優惠稅率。

■就特許權收入所徵納的海外預提稅提供單邊稅收抵免。

■設立對飛機租賃業務有利的稅收制度。

■為核心產業及對香港有重要戰略意義行業提供稅務優惠。

加強稅制公平性及明確性

■引入二段式利得稅。

■容許企業將業務虧損抵銷應課稅利率。

■給予「虧損通知書」與「評稅通知書」同樣的法律地位。

■容許以集團作為購買儲稅券之單位。

改善民生

■豁免首次置業印花稅。

■為企業新聘請18至25歲青少年僱員給予月薪150%的稅務扣除額,上限1.2萬元。

■為年輕企業家的新企業在有營利的頭一至兩年,提供50%利潤寬減的稅務假期。

■將薪俸稅階由現時4萬元上調至5萬元。

■取消供養父母、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免稅額「通常居住於香港」的要求。

■容許以個人名義申請個人入息課稅。

■為參加自願醫保計劃或其他私人醫保計劃人士提供每年上限3萬元免稅額。

■提供自願性強積金供款扣稅額,每年上限5萬元。

擴闊稅基

資料來源:香港稅務學會

整理:岑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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