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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gle母公司控Uber竊取技術

2017-02-25

Google母公司Alphabet旗下研發自動駕駛汽車的公司Waymo,前日入稟三藩市地方法院,指控Uber及其子公司Otto的員工竊取自動駕駛汽車技術,從中獲利逾5億美元(約38.8億港元)。Uber及涉案員工暫未就指控作出回應。

前經理疑竊自駕車技術過檔

入稟狀指,Waymo前經理萊萬多夫斯基於前年12月,暗中從公司下載逾1.4萬個專利電腦檔案,當中包括應用於自駕車的激光雷達測距系統電路板設計,繼而於去年1月與Uber高層會面後辭職。他隨後在5月成立Otto,研發自駕車的軟硬件。Waymo指,Uber去年8月收購Otto後,在短時間內便研發出自駕車激光測距系統,明顯是盜用了其技術。

Waymo又提到,他們前後花費數以千萬計美元、用上7年時間才自行研發出LiDAR雷達系統,利用激光技術探測周邊環境,並製成立體圖像,讓自駕車在馬路上保持適當位置,避免撞向行人或車輛,但Uber只用了9個月便獲得這項技術。

■法新社/美聯社/彭博通訊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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