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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處重申:禁拍照通訊

2017-03-0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鄭治祖)就所謂「要求選委拍攝選票」的謠言,選舉事務處昨晚發表聲明,重申在主投票站內,所有選舉委員均不得與他人通信息,亦不可使用流動電話或其他通訊器材與其他人通訊。

聲明指,為方便投票站主任執行有關規例,選舉事務處會要求各選舉委員在進入主投票站前把流動電話先關掉並收藏好。

聲明續指,所有人均須嚴格遵守選舉法例和選舉活動指引,如遇到出現違反規例的情況,選舉主任或投票站主任可視乎情況制止有關行為、命令有關人士立即離開,或向在場警務人員求助。除此之外,選舉事務處亦會將有關個案轉介執法機關嚴正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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