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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將修法阻退將登陸

2017-03-03
■台灣退役將領吳斯懷(前)等人去年登陸出席孫中山誕辰150周年紀念大會。資料圖片■台灣退役將領吳斯懷(前)等人去年登陸出席孫中山誕辰150周年紀念大會。資料圖片

管制至少三年 違者最重取消長俸

香港文匯報訊 據中通社報道,台灣退休將領去年赴大陸參加孫中山誕辰150周年紀念活動,返台後遭綠營「立委」攻擊。台灣「行政院」昨日表示,將修改兩岸關係條例,以後退將或政務官員赴陸管制至少三年,只可延長不可縮短;解除管制後仍可要求終身申報。違者最重可追回全部月退俸。

去年退將赴陸、台北「故宮博物院」卸任院長擬赴陸任職,「綠委」認為有「洩密」之嫌,「立委」劉世芳提案修改兩岸關係條例。民進黨「立院」黨團昨日與「行政院長」林全舉行「便當會」討論修法。

涉密程度高者須終身申報

據會後轉述,會中決定增定罰則,政務副首長以上(包括「故宮博物院」院長)、中將以上與涉密檢調、情治人員,退休後赴陸管制年限至少三年,管制期結束改為申報制。

對於此前台北「故宮博物院」原院長卸任後修改管制年限,「行政院」發言人表示,管制期限只能延長、不可縮短。涉密程度高者,管制期屆滿後赴陸仍須申報,換言之,即使解除赴陸管制,原服務機關對部分必要人員仍可要求終身申報。

修法並增訂赴陸參加政治活動規範,包括禁止參加大陸領導人主持活動,且不得有妨害台灣尊嚴的行為,例如向象徵大陸政權的旗、徽、歌行禮或唱頌等。

退將質疑修法有無「違憲」

罰則部分,上將或政務副首長以上,月退俸減30%至100%,一次退者罰50萬至300萬元(新台幣,下同)。中將月退俸者減10%至50%,一次退者罰款20萬至200萬元。

據與會者轉述,劉世芳表示,修法只規範中將以上赴陸才要報備,應限制為少將以上,採終身報備制;如果連續不報備,就重罰500萬元。另外也有「立委」提到,除了限制退將赴陸參與政治活動以外,是否也應限制赴陸在政論節目發表「統戰言論」,不過在場有人不贊同。

對此,先前因為出席大陸紀念孫中山活動引發爭議的退役中將吳斯懷說,只要法律規定,自己一定會遵守。吳斯懷也提醒,修法不應特別將退將當作目標,否則就有特定意識形態,不只毫無意義,未來恐窒礙難行。

退役中將蘭寧利說,若赴陸參加研討會之類的活動,對方可能有軍政人員參加,如此先向主管機關報告,這是合理的;但一般私人旅遊,如果也要終身報備,根本是矯枉過正。執政當局以「洩密」為大帽子,說穿了在意的其實是面子問題。

前台軍空軍副司令李貴發受訪表示,應該先問修法有無「違憲」。但他也重申,退將身家立命都在台灣,赴陸的退將沒有一個對不起台灣,反而是尋求兩岸和平解決之道,政治活動並不一定全是負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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