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go 首頁 > 文匯報 > 內地 > 正文

滬政府原副秘書長受賄被訴

2017-03-17
■庭審現場 。本報上海傳真■庭審現場 。本報上海傳真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章蘿蘭 上海報道)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昨日公開開庭審理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戴海波受賄、隱瞞境外存款一案。戴海波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服判。法庭擇期宣判。

根據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的指控,1998年至2015年,被告人戴海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賄賂共計價值人民幣990餘萬元。

此外,2001年4月,戴海波在香港花旗銀行開設銀行、股票、基金賬戶,未按國家規定向主管部門如實申報。截至2015年3月,上述賬戶尚有存款38.09萬港元、及市值158.22萬港元的股票、基金,共計折合人民幣158萬餘元。綜上,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提請以受賄罪、隱瞞境外存款罪追究戴海波的刑事責任,對戴海波依法數罪並罰。

讀文匯報PDF版面

新聞排行
圖集
視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