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證監會連續3日開罰單,星展唯高達因違反監管規定及犯有內部監控缺失,遭證監會譴責及罰款200萬元。有關違規行為及缺失均與客戶款項分隔不足有關。
證監在星展唯高達先後三次主動匯報指其可能未有遵守《證券及期貨(客戶款項)規則》(《客戶款項規則》)後進行調查,繼而採取上述紀律處分行動。
違監管規定及內部監控缺失
案情指,在2013年6月至2015年9月期間,香港星展唯高達使用了獨立客戶賬戶內的合計客戶資金來履行交收責任。在這過程中,香港星展唯高達實際上動用了某些客戶多存的保證金,替其他欠繳追收保證金的客戶滿足保證金要求,因而違反了《客戶款項規則》及證監會的《操守準則》。
證監會發現,香港星展唯高達未有制訂充分的內部監控措施,而其管理層亦未有進行充分的監督,以防止客戶款項分隔不足的問題,及確保客戶資產獲適當保障。香港星展唯高達尤其沒有制訂充分的監控措施,對若干程序以及程序的更改進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