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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力降「電老虎」 有望減費5%

2017-04-26
■港府昨日公佈與中電及港燈達成新《管制計劃協議》,兩電准許回報率將下調至8%。環境局局長黃錦星預計,新協議生效時,電費可望下調逾5%。 劉國權  攝■港府昨日公佈與中電及港燈達成新《管制計劃協議》,兩電准許回報率將下調至8%。環境局局長黃錦星預計,新協議生效時,電費可望下調逾5%。 劉國權 攝

與兩電簽新協議 回報率下調至8%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高俊威)香港特區政府昨日公佈,與中電及港燈達成新的《管制計劃協議》,為期15年,兩電准許回報率將由現時的9.99%下調至8%(減幅近兩成)。環境局局長黃錦星預計,當新協議生效,電費可望下調逾5%,但承認存在燃料成本、機組投資等可影響電價的不少變數,無法保證定有此減幅。他續說,由於兩電燃料賬有大額結餘,故將採用更頻密機制,令燃料費可每季甚至每月在電費上反映。

特區政府與兩電經過逾一年談判,昨日終簽署新管制計劃協議,其中最受關注的是一直為市民詬病、兩電每年可獲准許利潤為其固定資產平均淨值9.99%的條款。但根據新協議,兩電的准許回報率將下調至8%。

中電明年生效 港燈後年初

新協議為期15年,比現時的10年加可續約5年為長。由於兩電現行協議的生效日期不同,故是次與中電的協議於明年10月生效,與港燈的協議生效期則在2019年1月,惟到期日均為2033年底。

黃錦星在記者會上指出,新協議的年期和准許回報率,已在回應公眾期望及鼓勵兩電作出適當投資取得合理平衡。他解釋,由於大部分現有燃煤發電機組將於未來10年退役,特區政府必須繼續改善空氣質素及應對氣候變化,亦要達到國際提出於2030年達到之減排目標,形容協議年期若於該年前結束較「尷尬」,15年年期可為兩電提供較清晰環境,以便作出適當投資,取代即將退役機組。

他指出,雖然政府曾委託顧問進行研究,當時建議准許回報率可下調至6%至8%,但其後因應經濟變化,政府再委託顧問作更新研究,加上考慮到市場情況及經濟環境變化,顧問建議回報率可在7%至9%,而新協議的回報率仍在顧問建議幅度內,亦與其他地方如澳洲、新加坡及澳門的8%至9%相若。

他表示,兩電客戶可受惠於回報率下調,紓緩電費開支,預料電費減幅可超過5%。不過他強調,有不少因素影響電價,無法保證定有此減幅,實際需取決於兩電於新協議開始時的平均固定資產淨值結餘,及營運成本等因素。

兩電稱因素多 未必能降價5%

同場的中電副主席阮蘇少湄亦指,電價受一籃子因素影響,包括燃料成本、資產投資、利息、股東利潤等,按2016年香港業務狀況計算,在8%准許回報率下,中電利潤將減少21億元,折合為5%,與政府估計的電費下調幅度相若。她直言,雖然准許回報率下降,不代表電費可下調5%,因其他因素的變動難以預測,尤其燃料費價格波動,更難預計。

港燈董事總經理尹志田亦指,距離新協議生效尚有20個月時間,現時實難評估各項成本的變化,也無法就將會減少多少利潤作出揣測。他續說,達成新協議可消除過去數年出現的不明朗因素,亦令港燈可盡早落實發展項目,適時達至政府所訂下目標。

對於兩電在燃料價格調整條款賬內積存大額結餘,未有即時在電費中反映,黃錦星表示,政府將採用更頻密的燃料價條款收費調整機制,使電力公司所承擔的實際燃料成本,更能適時在電費中反映,從而避免燃料賬累積大額結餘,方向是收緊調整時間,由以往每年一次,改為每季甚至每月一次,但仍需就此與兩電商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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