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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寶首被央行開罰單

2017-05-12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孔雯瓊 上海報道)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官網近日公佈對支付寶的行政處罰信息,稱其因為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處罰款3萬元(人民幣,下同),這是支付寶第一次遭央行處罰。

或與實名制問題有關

對於此次到底為何受處罰,央行上海總部及支付寶都沒有任何透露。但有業內人士認為,此次支付寶受罰或和實名制問題有關。如果沒有實名制,便可以開立大量虛假身份的支付賬戶進行一些網絡交易,特別是自買自賣,是最常見的洗錢手段。

根據《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該類支付機構分為ABC三類,其中A類的II類、III類支付賬戶實名比例超過95%,B類的II類、III類支付賬戶實名比例超過90%。因此第三方支付機構沒有進行過實名制認證的賬戶依然存在。

另從易觀發佈的中國第三方支付移動支付報告來看,支付寶的市場佔比份額達54.1%,交易規模約6.9萬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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