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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死留委會 「潛水昌」疑想自編自導自演

2017-05-22

梁繼昌涉刻意營造稅局調查假象 梁振英發公開信質疑

在UGL事件中,「專業議政」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既向稅務局「舉報」特首梁振英,又有份要求立法會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事件,之後更加入委員會,被質疑構成利益衝突。梁振英繼公開要求梁繼昌辭去委員會職務後,昨日再向對方發公開信,批評對方兩年前致函稅局局長要求調查,卻在明知法例規定稅局要將納稅人資料保密的情況下,兩年後以沒有收到稅局通知為由指控他正接受調查,是營造他正受查的假象,質疑對方是否仍要留在委員會自編、自導、自演。 ■香港文匯報記者 陳庭佳

梁振英在公開信開首不滿梁繼昌「潛水」:「過去兩天,你不回應我公開向你提出的問題,也不回應傳媒的查詢,是可忍孰不可忍。」

他指出,梁繼昌在兩年多前致函稅局局長,要求局長本人親自調查他的稅務問題,並在今年3月公開說他正接受香港稅局調查,唯一根據是稅局沒有通知不會調查此事,「不過,原來你其實知道:香港稅務局不會告訴你是否正在查我或者任何其他人的稅務問題,因為你自己在2014年10月20日你的facebook上面說:『黃局長回信給我,援引了《稅務條例》第一一二章第四條(公事保密)規定,即是稅務局職員不能向其他人士透露納稅人的資料。』」

無法指出協議中哪筆款項需交稅

梁振英直言,自己的離職協議的全文已經公開兩年多,梁繼昌作為專業會計師,卻從來沒有指出過協議中的哪一筆款項需要交什麼稅,「你作為專業會計師,看過我的離職協議全文,應該知道UGL給我400萬英鎊,作為在兩年時間內『不挖角、不競爭』的補償,實在不必納稅。」

他批評梁繼昌向稅局報案,只是想營造稅局調查他的假象,「兩年多後我仍然沒有收過外國或香港稅務局的任何查詢,你就在立法會作為呈請人,提出要成立專責調查委員會調查,都只有一個共同目標:就是在香港,在全國,以至國際社會發放一個訊息:香港的行政長官梁振英正在被調查。你真的要堅持留在這個調查委員會,讓大家看到你自編自導之後還要自演嗎?」他慨嘆這是香港政治極度劣質化的實例。

質疑梁繼昌濫用言論自由

梁振英強調,立法會議員沒有誹謗官員的免責權,質疑梁繼昌說了一些沒有事實根據,誹謗他人的話,然後辯說「維護言論自由」、「行政長官不應告人誹謗」、「立法會議員有免責權」等,是否在告訴大家以後都不必相信他的說話。

對於被他控告民事誹謗的梁繼昌聲言,民事案不在調查事件上構成利益衝突,梁振英反問道:「誹謗案不涉及法律費用、賠償對方堂費、或賠償名譽損失嗎?這不是金錢嗎?沒有利益衝突,就沒有角色衝突嗎?你在調查委員會中的言行,能夠被社會視為持平公正嗎?」

他並質疑梁繼昌在提出呈請時,沒有申報自己是報案人,在委員會會議上也沒有申報自己是報案人和誹謗案被告人,「眾所周知,利益和身份的申報,包括任何關於是否需要作出利益和身份申報的查詢和討論,必須在會議上作出,你沒有。你說你是私下和主席及秘書處討論過,為什麼要在私下討論?為什麼不可以在會議上提出?在會上提出後,如果主席要你避席,你可以即時避席,這是慣常、正常、正確和合法的做法,你沒有。用某些人的標準,是否可以到廉政公署舉報?」

一直「潛水」的梁繼昌在昨晨梁振英發公開信前,在facebook「上水」,回應支持他的網民:「謝謝各位支持和關心!」香港文匯報記者其後致電梁繼昌,詢問他對梁振英公開信的回應、會否主動離開委員會,但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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