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銀行「拒絕開戶」權 促上報可疑交易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 為加強反洗錢、反恐融資和反逃稅監管,人民銀行25日發文,要求各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在開戶環節嚴格落實客戶身份識別制度,並拓展「有權拒絕開戶」的適用範圍,「對於不配合客戶身份識別、有組織同時或分批開戶、開戶理由不合理、開立業務與客戶身份不相符、有明顯理由懷疑客戶開立賬戶存在開卡倒賣或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情形,有權拒絕開戶」。央行相信,此舉不會影響客戶對其賬戶內合法資金的所有權。
央行表示,近年來,不法分子非法開立、買賣銀行賬戶和支付賬戶,繼而實施電信詐騙、非法集資、逃稅騙稅、貪污受賄、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案件頻發。一些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在開戶環節,客戶身份識別制度落實不嚴,為不法分子非法開立賬戶提供了可乘之機。
業務與身份不符應拒開戶
在此背景下,央行發佈《關於加強開戶管理及可疑交易報告後續控制措施的通知》,要求銀行和支付機構加強開戶管理,防範非法開立、買賣賬戶,杜絕假名、冒名開戶,並要求嚴格審查異常開戶情形,必要時應當拒絕開戶。
去年央行已發文,明確對包括單位和個人身份存在疑義時拒絕向銀行出示輔助證件、組織他人開戶、有明顯理由懷疑開戶用於違法犯罪活動等情形。而此次新規拓展了「有權拒絕開戶」的適用範圍,新增了「開戶理由不合理、開立業務與客戶身份不相符」等異常情況。
此外,央行還首次提出,銀行機構和支付機構對於有充分理由懷疑客戶與違法犯罪活動相關的,「應當拒絕開戶」。
有金融服務被犯罪分子利用
在加強可疑交易後續控制措施方面,央行表示,目前金融機構雖然報送可疑交易報告,但仍繼續為可疑客戶或賬戶提供服務,致使相關金融服務被犯罪分子利用。
因此央行提出,對可疑交易報告工作實施全流程管控,合理評估可疑交易的可疑程度和風險狀況,採取適當的後續控制措施,包括對可疑交易報告所涉客戶及交易持續監控,限制客戶或賬戶的交易方式、規模、頻率等,拒絕提供金融服務乃至終止業務關係,以及向相關金融監管部門報告,向相關偵查機關報案等。
央行指出,對可疑交易報告採取後續控制措施是國際通行做法,主要是防止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被洗錢、恐怖融資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利用。對可疑交易報告採取後續控制措施,對於正常客戶及其正常業務,不會產生任何影響。